伊通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全自动医用分析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伊通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全自动医用分析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73-2441GNJLHWJT0129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全自动医用分析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0元采购需求: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等;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采购数量:1套;简要技术要求:1、样本通量:1~4样本/次等。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订立后30天内交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响应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4)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响应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响应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3.1时间: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5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3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潜在供应商应先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信息并下载源文件。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3.4售价:0元/套。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4.2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3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谈判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在制作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需申领CA,领取CA后与政采云平台的账号进行绑定,使用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和参与响应,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开启5.1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四平市人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四平市铁西区北沟街北新华大街102号)5.3开启方式:开启时间后6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开始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解密(插入CA)-确定”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提交方式请见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7.2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并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7.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7.4温馨提示:(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3)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点击右侧帮助文档查看服务商指南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 购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地 址: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联 系 人:赵磊联系方式:0434-4229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 系 人:林叶、郑蕾电 话:0431-81150785邮 编:1300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叶、郑蕾电 话:0431-81150785附件信息:竞争性谈判文件-伊通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全自动医用分析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doc477.7K谈判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全自动医用分析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73-2441GNJLHWJT0129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目录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响应资料表4.合同通用条款5.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6.合同格式7.货物需求一览表8.技术规格与要求9.附表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项目概况伊通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全自动医用分析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73-2441GNJLHWJT0129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采购全自动医用分析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0元采购需求: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等;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采购数量:1套;简要技术要求:1、样本通量:1~4样本/次等。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订立后30天内交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响应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4)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响应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响应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3.1时间: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5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3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潜在供应商应先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信息并下载源文件。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3.4售价:0元/套。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4.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3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谈判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在制作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需申领CA,领取CA后与政采云平台的账号进行绑定,使用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和参与响应,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开启5.1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四平市人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四平市铁西区北沟街北新华大街102号)5.3开启方式:开启时间后6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开始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解密(插入CA)-确定”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7.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提交方式请见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7.2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并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7.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7.4温馨提示:(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3)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点击右侧帮助文档查看服务商指南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地址: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联系人:赵磊联系方式:0434-4229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联系人:林叶、郑蕾电话:0431-81150785邮编:1300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叶、郑蕾电话:0431-81150785第二篇供应商须知目录A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供应商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谈判费用B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构成6谈判文件的澄清7谈判文件的修改C响应文件的编制8谈判使用的文字和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10响应文件格式11报价12货币13供应商的合格性和资格证明文件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谈判保证金16响应文件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D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E竞争性谈判22谈判23评审和谈判过程的保密性24响应文件的澄清25响应文件的初审26竞争性谈判27评审的原则和标准F授予合同28授予合同的准则29资格后审30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1成交通知32签署合同33履约保证金34成交服务费供应商须知A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算资金2合格的供应商:2.1应符合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合格供应商的全部要求。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还须要同时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证明其资格条件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3)开户许可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格式自拟);6)供应商提供2022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7)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详见财库【2016】125号)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期间;9)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响应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10)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响应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响应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时,应提供总公司授权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应明确授权范围),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3.2供该条款参考,“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服务是指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3.3响应设备为国产设备时所提供设备的相关材料如非中文文本视为无效。4谈判费用4.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B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构成5.1谈判文件包括: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第二篇供应商须知第三篇响应资料表第四篇合同通用条款(参考格式)第五篇合同通用条款响应一览表第六篇合同格式第七篇货物需求一览表第八篇货物的技术规格与要求第九篇附表5.2供应商应认真、全面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供应商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根据第25款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6谈判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日期前3日按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谈判截止日期前3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并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答复告知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潜在供应商。6.2供应商要求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7谈判文件的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7.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对方必须立即以传真或电邮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视为认同该修改,从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谈判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第19款中规定的谈判截止日期。7.4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截止日期之前发布的有关谈判文件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澄清、修改及补充均为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间的内容相矛盾时,以后期的文件为准。C响应文件的编制8谈判使用的文字和单位8.1响应文件所有部分均应以中文编制。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以下部分:9.1商务部分:1)首次报价一览表和按照本须知第15款规定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独立于投响应文件之外,分别单独密封)2)响应文件、谈判分项报价表(按照本须知第10、11和12款要求填写)3)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款要求出具)4)货物说明一览表5)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7)谈判文件内要求的其它文件(包括附表中提供的所有格式,但不局限于附表)9.2技术部分:1)按照本须知第14款对谈判文件的书面应答,包括技术描述(含原理性介绍)、技术规范、技术方案、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图纸、安装介绍、工期进度安排,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供应商应响应谈判文件。在此前提下,还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谈判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单列于“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如有任何优惠条件,须在谈判一览表中阐明,评审时方将予以承认。9.3供应商须以上述顺序编制响应文件。10谈判文件格式10.1供应商应填写谈判文件中第九篇“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和谈判分项报价表”中的各种表,注明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并按上述表格格式填写。11报价1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所附的谈判分项报价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单价,分项总价和谈判总价。如果单价与分项总价或谈判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2本谈判文件所列的全部条款凡涉及报价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中计列,供应商的报价采购人认为是各项费用和含税综合计算的结果。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在谈判分项价格表上所填的价格在稍后的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固定的不可谈判的报价将根据第25条规定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11.3供应商承担全部材料、制造、外购件、电气设备、出厂前预组装、试验、防腐、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出厂验收、包装、保险、运输、装卸、中转、存储、交货、安装现场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1.4谈判分项报价表应按下列项目填写:1)货物的出厂价(包括制造中所需零配件和原材料已交及未交的仪器税,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2)货物交至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运保费、装卸费以及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3)安装、调试、生产厂家验收、培训服务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它服务费。(注:凡是需要进行项目培训的应为安装现场培训。如需要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包含在总谈判价中,既不列入政府采购项目支出。)11.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提供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1.6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要求的产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否则无效。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11.7供应商根据第11.1款做出的价格分项报价仅供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时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不同的条件成交的权利。11.8谈判小组在评审时,供应商属于1)-8)项要求的给予价格扣除: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对其响应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2)、对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响应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3)、对于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2008]30号)文件规定执行。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自主创新产品也包含非自主创新产品的,只对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4)、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5)、提供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注:如符合以上情况的产品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颁布相关资质证明。6)、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及格式须满足财库【2020】46号文件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7)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4)条提供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6)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8)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B、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货币12.1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及谈判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形式标价的谈判将予以拒绝。13供应商的合格性和资格证明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但不限于此,并列出目录):13.1根据第13.2款规定,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供应商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3.谈判型号规格产品业绩表;4.工厂人员/生产设备情况简介;5.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但不限于此,并列出目录):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合同项下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文件应包括谈判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证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14.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硬件设备清单及主要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特点、保修期的详细说明;2.确保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配套安装材料清单(材料名称、型号及数量等);3.系统和各种设备的测试项目及所需配备的日常维护仪表的规格清单和综合单价;4.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在保修期结束后持续供应备品备件的能力证明;配详细清单,列明使用寿命、及综合单价或收费标准;5.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产品的技术规格若与谈判文件中要求有差异,须在该表中明确说明);6.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按谈判文件第九篇中格式);7.响应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控制情况简介;8.技术建议书;9.根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的技术应答;10)其它文件和资料。14.4为说明第14.3中(9)款的规定,供应商应注意谈判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供应商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15谈判保证金15.1根据第9.1款规定,供应商投标时应按“第三篇响应资料表”中要求金额提交谈判保证金。15.2谈判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谈判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的,请将原件在竞争性谈判采购前邮寄或送到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林叶收,联系方式:18004414800,以收到为准,拒绝邮寄到付。(所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的交纳标准以到账为准):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431901478010801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按第25款规定予以拒绝。15.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5.6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的供应商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7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后有权没收谈判保证金:1.1.1.1.1.如果供应商在第16.1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或1.1.1.1.2.成交商如果:ⅰ未根据第32款规定签订合同;或ⅱ成交后未按第33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6谈判有效期16.1谈判文件将在谈判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更改、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响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逐项逐条响应磋商文件并使用下载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并上传。17.2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服务商(政采云)”及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7.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文件加盖CA签章时,请勿遮挡文件中关键信息。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7.5评审前准备17.5.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响应文件。17.5.2各供应商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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