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水利局华安县2024年度公益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02月23日 16:5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WX-TP(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安县2024年度公益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原因:修改谈判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原谈判文件:
(二)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小型水库工程进行物业化管理,包括:
具有水利相关资质的服务企业足额配备管理人员,对所属水库工程实行巡查监测管护。从工程巡“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运行调度、库区管理、险情报告及时上传“福建省水库巡查APP”、记录整理归档等方面进行专业化管理。
更改为:
(二)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小型水库工程进行物业化管理,包括:
具有水利相关资质的服务企业足额配备管理人员,对所属水库工程实行巡查监测管护。从工程巡“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运行调度、库区管理、险情报告及时上传“福建省水库巡查APP”、记录整理归档等方面进行专业化管理。
备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福建省小型水库管护购买服务技术规程(试行)》要求配备(成交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送采购单位备案)。
2.原谈判文件:
(2)应具有能满足小型水库工程物业服务管理所需要的仪器、观测设备、通讯设备、以及水库管理必要的交通工具。
1)主要设备如:航拍无人机1架,全站仪1台,皮尺,锤、钎若干(根据内部实际情况安排)等。通讯设备和车辆根据实际情况配备。
更改为:
(2)应具有能满足小型水库工程物业服务管理所需要的仪器、观测设备、通讯设备、以及水库管理必要的交通工具。
1)主要设备如:航拍无人机1架,全站仪1台,皮尺,锤、钎若干(根据内部实际情况安排)等。通讯设备和车辆根据实际情况配备。
备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物业服务单位使用无人机必须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原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更改为2024年2月29日上午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水利局
地址:华安县平湖南路64号(城南新区)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6-7362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60-41号
联系方式:小李0596-262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 话: 0596-262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