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大坪丘元红椒产业路工程

汝城县大坪丘元红椒产业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2日 汝城县大坪镇人民政府的汝城县大坪丘元红椒产业路工程(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4】012号,委托代理编号:HNJD-2024ZFCG-0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大坪丘元红椒产业路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4】012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JD-2024ZFCG-001 4、采购项目预算: ¥1218498.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汝城县大坪丘元红椒产业路工程 汝城县大坪丘元红椒产业路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1项 ¥1218498.00 ¥1218498.00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7.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7.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7.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5个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图。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应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要求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和三个月(指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城办事处(郴州市汝城县广场丽都4栋第29号店铺) 3、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确认通知)、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到湖南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汝城县广场丽都4栋第29号店铺)获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汝城县千钧大酒店旁公寓803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否则,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2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汝城县千钧大酒店旁公寓803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发布公告媒介 1、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汝城县大坪镇人民政府 (2)地  址:汝城县大坪镇大坪墟 (3)联系人:贺先生 (4)邮  编:424100 (5)电  话:15773579320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汝城县广场丽都4栋第29号店铺 (3)联系人:袁女士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9967567987 (6)电子邮箱:    /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 日期               ;有效期:                 ;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磋商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磋商采购。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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