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服务区方案设计征集采购第SJ1标段、第SJ2标段、第SJ3标段采购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9:00分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 采购条件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20〕648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区方案设计征集进行公开采购。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概况: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项目起点茶陵县孟塘镇,终点常宁市蓬塘镇,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枣市镇、牌楼镇、导子乡、敖山镇、大市镇、烟洲镇、蓬塘镇等;主线全长113.4公里,安仁支线长39.6公里,高速公路总长153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26.5米,路面宽22.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另建有4条连接线约18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共设有安仁、耒阳、安仁东三对服务区。采购范围:本次方案设计征集按三对服务区划分3个标段。其设计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服务区名称 桩号 用地面积(亩) 建筑面积(㎡) 概算 金额 (万元) 设计内容 SJ1 安仁服务区 K36+400 126.7 11499 9988.28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总平面布置和单体建筑的设计方案(含公共卫生间、建筑造型、消防、通风等),包括设计文本说明(项目概况、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等)与设计图纸(总平面、建筑平立剖面图、鸟瞰及建筑单体效果图及室内装修效果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等)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规划设计应符合当地的规划设计要求、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符合《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DB43/T922-2023)。 (2)方案设计造价估算。 SJ2 耒阳服务区 K75+900 74.3 9158 7904.46 SJ3 安仁东服务区 K27+500 98 8040 7603.85 本次采购根据综合评分排序结果,每个标段择优选取 3家响应人的设计方案作为入围设计方案,由上级主管部门在入围的设计方案中选定主要设计方案,其设计人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提出的方案优化意见进一步修改,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提交最终审定版本的设计方案作为后续服务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同时,有义务指导后期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评审阶段提出方案符合性审查意见。其他入围设计方案需部分利用的,其设计人有义务配合主要设计方案的设计人进行优化设计,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服务期限:7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完善阶段:自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提出的方案优化意见起10日内提交最终审定版本的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自施工图设计评审之日起10日内提出方案符合性审查意见。(具体时间节点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为准)。3. 响应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响应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2 响应人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3响应人最近5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完成过以下两项业绩:①1 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的房建工程设计;② 1个总用地规模不少于80亩的房建总图规划设计或方案设计。(注:以上两项业绩可以在一个合同中满足,也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合同中满足。)3.4 响应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1)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响应人处;(2)最近 5 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设计负责人)完成过以下两项业绩:①1 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的房建工程设计;② 1个总用地规模不少于80亩的房建总图规划设计或方案设计。(注:以上两项业绩可以在一个合同中满足,也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合同中满足。)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6每个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对多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允许入围多个标段。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3.8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根据综合评分排序结果,每个标段择优选取 3家响应人的设计方案作为入围设计方案,待上级主管部门选定主要设计方案后,采购人向入围设计方案的三家响应人出具书面通知,其费用支付标准为:主要设计方案为10万元/对,其他入围设计方案为5万元/对。入围的设计方案版权归属采购人,设计人不得再用于其他类似项目,并应提交采购人与本设计相关的所有设计资料,包括其电子版CAD图纸。未入围的设计方案不给予经济补偿。5. 采购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hngs.net:12500/)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5.2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5.3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5.4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等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响应人手册(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89677969,技术支持QQ:2753550877)。6. 响应文件的递交6.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响应预备会。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响应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交采购人签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湖南高速集团),具体开标室请见23楼电梯口电子显示屏。采购人在响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6.3 未通过采购交易平台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hngs.net:12500/)、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上发布。9. 附件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件2:评审办法10. 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731-89757151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联 系 人:周女士、吴先生电 话:0731-83285781/85222202 附件2评审办法.pdf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pdf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第一信封(商务文件)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响应函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质量标准;b.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盖章、响应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响应人须知第3.7.3项的规定。(3)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交了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盖章。(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字/盖章。(5)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资格性评审:(1)响应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响应人的资质等级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1规定;(3)响应人的业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2规定;(4)响应人的信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3规定;(5)响应人的项目负责人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4规定。2.1.2第二信封(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评审:设计方案文件(含设计方案展示效果图)不得有任何显示或暗示响应人名称的文字说明或标记。设计方案评审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符合方案征集提出的指标要求2基本合理,计1.2分;比较合理,计1.2-1.6分;合理,计1.6-2分竖向设计2基本合理,计1.2分;比较合理,计1.2-1.6分;合理,计1.6-2分土地利用4基本合理,计2.4分;比较合理,计2.4-3.2分;合理,计3.2-4分1总平面30布局5基本合理,计3分;比较合理,计3-4分;合理,计4-5分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3基本合理,计1.8分;比较合理,计1.8-2.4分;合理,计2.4-3分交通流线及进出口、停车区设置5基本合理,计3分;比较合理,计3-4分;合理,计4-5分加油站机位、充电桩等布置合理,交通组织流畅5基本合理,计3分;比较合理,计3-4分;合理,计4-5分消防间距2基本合理,计1.2分;比较合理,计1.2-1.6分;合理,计1.6-2分日照间距2基本合理,计1.2分;比较合理,计1.2-1.6分;合理,计1.6-2分功能分区明确5基本合理,计3分;比较合理,计3-4分;合理,计4-5分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4基本合理,计2.4分;比较合理,计2.4-3.2分;合理,计3.2-4分2建筑平面30室内空间高度进深合理,视觉效果良好,舒适感佳3基本合理,计1.8分;比较合理,计1.8-2.4分;合理,计2.4-3分结构方案、机电设计(机电监控、通信等)与建筑符合性3基本合理,计1.8分;比较合理,计1.8-2.4分;合理,计2.4-3分各功能用房布局及面积配置15基本合理,计9分;比较合理,计9-12分;合理,计12-15分3建筑造型15设计理念及创新性,建筑创意、空间处理符合并充分满足设计需求和本项目工程设计要求15基本合理,计9分;比较合理,计9-12分;合理,计12-15分通风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2基本合理,计1.2分;比较合理,计1.2-1.6分;合理,计1.6-2分4消防10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4基本合理,计2.4分;比较合理,计2.4-3.2分;合理,计3.2-4分4绿色建筑10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2基本合理,计1.2分;比较合理,计1.2-1.6分;合理,计1.6-2分4节能10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2基本合理,计1.2分;比较合理,计1.2-1.6分;合理,计1.6-2分5造价估算15估算资料齐全,工程造价经济合理,计算正确;15基本合理且估算金额不超过批复概算,计9分;比较合理且估算金额不超过批复概算,计9-12分;合理且估算金额不超过批复概算,计12-15分合计合计100注:各评审因素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评审办法1.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入围候选人。如最终得分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2.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2.1评审程序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2.1.1第一信封(商务文件)评审;第一信封(商务文件)澄清(如果需要)。2.1.2第二信封(设计方案)初步评审;第二信封(设计方案)详细评审。2.1.3推荐入围候选人2.1.4编写评审报告2.2第一信封(商务文件)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3第一信封(商务文件)澄清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2.4第二信封(设计方案)初步评审(暗标)评审委员会对设计方案文件采用暗标式评审办法,即评审委员会先对所有设计方案文件副本(含设计方案展示效果图)进行随机编号并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某个带有编号的设计方案文件副本(含设计方案展示效果图)存在显示响应人名称的文字或标识,评审委员会直接将该编号的设计方案文件副本(含设计方案效果图)作废标处理。2.5第二信封(设计方案)详细评审(暗标)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对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带有编号的设计方案文件(含设计方案效果图)进行评审。详细评审得分以评审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各评审因素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设计方案副本评审结果确定后打开设计方案文件正本核对各编号的响应人,并对设计方案文件正本进行评审确认。2.6推荐入围候选人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的商务文件评审和设计方案文件评审进行汇总,按照合格响应人设计方案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响应人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响应人为推荐入围候选人。2.7评审结果2.7.1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工作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开标记录;(四)符合要求的响应人名单;(五)否决的响应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六)串通响应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七)评分情况;(八)设计方案文件编号对应的响应人名称记录表;(九)经评审的响应人排序;(十)入围候选人名单;(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十三)评审附表。除第(一)、(三)项内容外,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2.7.2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响应不足3个使得响应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未否决全部响应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入围候选人。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响应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响应人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注: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响应人最近5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完成过以下两项业绩:①1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的房建工程设计;②1个总用地规模不少于80亩的房建总图规划设计或方案设计。(以上两项业绩可以在一个合同中满足,也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合同中满足。)注:1.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如近年来,响应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设计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响应人须知1.4.3款和1.4.4款的情形之一。注: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响应人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响应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响应人处;(2)最近5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设计负责人)完成过以下两项业绩:①1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的房建工程设计;②1个总用地规模不少于80亩的房建总图规划设计或方案设计。(以上两项业绩可以在一个合同中满足,也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合同中满足。)注:1.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3.未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4.响应人必须按响应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响应人的成交资格。5.设计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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