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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勃利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勃利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方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勃利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2.2服务地点:勃利县
投保乡镇:(1)大四站镇、永恒乡、双河镇(2)吉兴乡、倭肯镇、杏树乡,(3)勃利镇、小五站镇,(4)抢垦乡、青山乡、部队、国有企业地。
2.3服务期限:自2024年3月1日起自2026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内容: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种植、养殖、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具体投保乡镇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本次确定中选承保机构数量:公开遴选4家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合同预算金额:2024年约6696.11万元,2025年及2026年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算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一)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承保机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其省级分公司在省级遴选确定的机构名单之内;
2.勃利分支机构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岗服务人员以及服务车辆,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
3.各县(区)级分支机构仅可参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遴选不得跨地域参与遴选;
4.接受农业保险领导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督指导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遴选:
1.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务网点等非市县级分支机构申请的;
2.非注册地的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代替县(区)级机构参加遴选的;
3.在参选地区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存在重大审计、监管问题受到处罚且尚在处罚期的;
4.因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按照规定取消遴选资格的。
3.2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2.2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9日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4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14时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勃利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凭阳
联系电话:13654521819
招标人:勃利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846027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方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勃利县中心大街22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648520202
邮箱:LJFS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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