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水利局发布湘潭县朝阳渠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第三批)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湘潭县朝阳渠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第三批)由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招标即将开始,现公开选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中选者将为湘潭县朝阳渠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第三批)提供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湘潭县朝阳渠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第三批) 项目地点:中路铺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朝阳渠(k10+000-K11+858)河段进行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约510万元。 二、项目服务范围和内容 湘潭县朝阳渠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第三批)招标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拟定招标方案; 2、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并发布招标文件; 4、组织接受投标报名; 5、组织答疑; 6、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7、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8、负责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手续; 9、业主单位交办的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2、在全国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并公开了信用档案,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含)以上。 3、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人员要求:中级职称及以上2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在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到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获取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比选代理申请书递交地址:湘潭县水利局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六、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比选申请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项目法人):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湘潭县水利局五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31-57881665 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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