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0901990020241602948 项目名称: 2023年第三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田统一灭鼠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623000.0000 最高限价(元): 623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604310.0000 需求详情: 农田灭鼠平均每亩补助 1 元(按每亩投放100 克毒饵测算)。统一采购灭鼠毒饵,并含鼠情监测、毒饵投放、技术培训、应用,按要求提供项目验收材料等服务。(一)技术参数:0.005%毒饵,灭鼠毒饵需符合国家农药管理和使用规定。(二)服务要求:1、中标企业在提供毒饵的同时,需提供鼠情监测(防效调查)、毒饵投放、技术培训等服务。2、中标企业需提供产品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报告。根据我省多年灭鼠经验,应使用毒性较低、对人畜安全性较高的二代抗凝血型杀鼠剂毒饵开展农田灭鼠,并积极采用“毒饵站”方式隐蔽投药(毒饵站可就地取材,利用大可乐瓶、PVC 管、废旧塑料管、木板等简单制作),防止畜禽误食。投药时应根据害鼠密度科学确定投放量,每亩农田毒饵投放量一般不少于 100 克。投放人员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做好防护,确保人身安全。灭鼠毒饵需符合国家农药管理和使用规定,植保部门对毒饵现场抽样和统一检测,确保毒饵质量。3、中标企业按植保部门的要求提供项目验收材料,例如验收单、服务过程照片等。4、中标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项目实施区域毒饵投放,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防效调查工作结束并达到防治效果,将验收等相关佐证提供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服务周期: 12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报名开始时间:2024-01-23 20:03 报名结束时间:2024-01-26 00: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富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512620868 联系座机: 0454-2325614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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