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恒山区 人民法院关 于 鸡东县鸡东镇东风街四委鑫茂大厦一层商业营业 房屋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公告 鸡西市 恒山区 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2 月8 日 10时至2024 年4 月10 日 10时止 (延时除外) 在鸡西市 恒山区 人民法院 工行融 e购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http:// mall icbc com cn/),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 鸡东县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 位于鸡东县鸡东镇东风街四委鑫茂大厦 ,产权证号为: J201301752,建筑面积779 4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 评估价格: 3991410 00元。 起拍价: 2235189 60 元,保证金: 30 万元,增价幅度: 10000 00 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4年2月18日-2月23日下午16时之后看样,请买受人提前沟通 ,接受电话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因房屋正在租赁期间,暂未清空,房屋交付日期待定。 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办理过户所需要交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自行主张权利。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 2024 年2 月8 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公示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 e购账户,首次参拍需办理工行借记卡及U盾后,再通过融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即可。 十一、如您是首次参与工行融 e购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您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 十二、 拍卖竞价前融 e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十日内 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鸡西 恒山 支行 收款账号: 0907020929264111107 (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交纳拍卖余款)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需上调 U盾限额上限,请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银行注册卡到工行网点办理,企业客户请提前联系客户经理。 十五 、 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 工行融 e购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0467- 8235522 ( 杨 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15645865081( 王 法官 ) 工行融 e购客服电话:4009195588 鸡西市 恒山区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 年一 月二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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