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竞价项目 转出方信息 联系人 王桂廉 联系电话 18403691111 法定代表人 赵在会 法人电话 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 地块信息 地块名称 耕地1857亩 坐落 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 转出面积 1857亩 土地性质 国家所有 转出期限 2024-02-04 至2024-12-31 项目编号 HLS_CQ_2024_S_0012 土地四至 东:万象集团的地 南:一条南北道路 西:迎春粮库的地 北:东方红林业局的林地 地上附着物 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其他描述 转出土地用途 种植业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旱田 是否属再次转出 否 挂牌价格 969800 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总亩数:1857亩(水田722亩,旱田1135亩)位于阿北乡阿东村北8公里。1、在发包期限内,发包标的所产生的所有补贴归承包人所有。 2、在发包期限内,标的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3、标的用途不得更改,种植要求以村集体实际要求为准。 4、发包期内,机动地不得转包、不得弃耕。 5、本次发包机动地仅限于农业生产简单维护,不得改变机动地使用性质或区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村集体备案,应取得纸质意见答复。 6、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7、瑕疵披露:1、1135亩旱田,已完成秋翻地工作,机耕费每亩地40元,共45400元,由中标者单独支付。8、有40亩地中间洼地,雨水大的年景需要排涝,旱年头没有影响。9、利好消息:今年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将对路、电、沟、渠进行治理,有可能建设水泥晒台。 受让方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原承包户优先,以身份证为准。意向承租方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前需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意向承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对出租标的全部现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转出方签订为准。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易保证金(元) 969800 服务费 成交价格*1 5%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7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式 正向竞价 阶梯价 20000 报名起始时间 2024-01-22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1-30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 2024-01-22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01-31 10:00:0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账 号:923000010016950027 备注 报名联系方式:0451-87200292。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一、《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意向承租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二、报名方式:线下支付项目:先缴纳保证金,再报名。附件上传:自然人报名请上传本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凭证。单位报名请上传营业执照、对公缴纳保证金凭证、身份证图片。审批人选择:金鹏聪请意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和缴纳保证金。三、须知:1、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租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得以未勘察为由不履行后续手续,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5、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6、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7、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8、;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出租方签订为准。 附件下载 耕地承包协议书(2) docx00 docx 图片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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