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担的2024年锦州石化公司高压临氢装置停工检修施工的静设备检修和工艺安装等施工内容的劳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QSH-FW-GKZB2023-062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担的2024年锦州石化公司高压临氢装置停工检修施工的静设备检修和工艺安装等施工内容的劳务已批准实施,项目单位为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确定,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背景概况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担的2024年锦州石化公司高压临氢装置停工检修施工的静设备检修和工艺安装等施工内容的劳务招标。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2024年12月31日项目单位:锦州石化分公司,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工程的总包单位将其中的劳务分包进行招标。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杨庆晖 0459-6763200 2.2招标范围: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担的2024 年锦州石化公司高压临氢装置停工检修施工的静设备检修和工艺安装等施工内容的劳务。计划投资暂定1500万元(含税)。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招标委托方2023-2024年度公开资质选商框架名单。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分包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投标人项目部必须配备队长并提供人员名单和在本单位不少于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4 最低配备施工人员如下,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钳工1人,管工,15人,铆工10人,电焊工26,起重工5人,架子工10人,、电工3人,力工50,共计110人。3.5 企业信誉: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列为有行贿犯罪的;申请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投标网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申请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申请截至时间之前。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1-2218:00:00至 2024-01-29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 (含税、售后不退!)。4.3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4.3.1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的申请人可以使用该账号直接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登录,进行招标文件的报名和购买。4.3.2无账号的申请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语音提示转接“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接通后客服将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以进行项目的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4.4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非昆仑银行个人网银支付。4.5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4.6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7 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02-0508:30:00(北京时间)。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大庆石化招标中心318项目负责人:刘延军邮政编码: 163714电 话:0459-6411513电子邮件:liuyj169-ds@petrochina.com.cn招标人: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庆晖联系电话: 0459-6763200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一、异议提起流程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二、异议事项及时限(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三、异议形式及内容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四、不予受理情形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1异议函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受理部门:异议提起人(公司):异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招标人:招标机构: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异议内容: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主要诉求: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异议提起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失信记分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基础分加重分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它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SX-T-TB-XX-A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注:1、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2、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3、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4、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股份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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