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pdf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QZ0108G24012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以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气象局小区2号楼、朝中2号楼、进修学校2号楼、统战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88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粮食十户楼、计生委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89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铁路15户楼、农机新楼、农发行家属楼、粮食局楼、五中家属楼、移动公司家属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9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饮食楼、烟草楼、二中老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91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铁路15户楼、农机新楼、农发行家属楼、粮食局楼、五中家属楼、移动公司家属楼改造楼房本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92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饮食楼、烟草楼、二中老楼改造楼房本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93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气象局小区2号楼、朝中2号楼、进修学校2号楼、统战楼改造楼房本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尚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投资,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浚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尚志市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气象局小区2号楼、朝中2号楼、进修学校2号楼、统战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粮食十户楼、计生委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铁路15户楼、农机新楼、农发行家属楼、粮食局楼、五中家属楼、移动公司家属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饮食楼、烟草楼、二中老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铁路15户楼、农机新楼、农发行家属楼、粮食局楼、五中家属楼、移动公司家属楼改造楼房本体建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饮食楼、烟草楼、二中老楼改造楼房本体建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气象局小区2号楼、朝中2号楼、进修学校2号楼、统战楼改造楼房本体建设。2.4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以下具体服务:项目报批、前期及竣工手续办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迁移协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配合完成工程建管交接等。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二次深化设计)。2.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2.7最高投标限价:119.54万元(其中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44.82万元,工程设计74.72万元)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并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业绩,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3.3.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24日18时00分至2024年01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09时30分。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8.开标方式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8.2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30分。8.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10.评标、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视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11.其他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51-56757031招标人:尚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联系人:周岩松联系方式:18103617999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浚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88号联系人:李景电话:15045397631邮箱:junyuangzxgs@163.com*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