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局总承包公司焦平项目石渣招标公告

三公局总承包公司焦平项目石渣招标公告 总-焦平2标项目石渣-2024-06 项目名称: 总-焦平2标项目石渣-2024-06 公告 公告标题:三公局总承包公司焦平项目石渣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石渣)招标编号:总-焦平项目石渣-2024-061. 招标条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石渣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新密至襄城段 JPXX-2 标段,起点 K22+000 位于禹州市花石镇,途径顺店镇、文殊镇、方岗镇,终点 K47+500 位于禹州市鸿畅镇,路线全长 25.5 公里,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7 米,双向四车道,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房建、机电工程等,设置互通 2 处,服务区 1 处,暂定工期 36 个月。2.2招标内容:石渣(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如果是生产厂家,需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6)本次招标不分包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4年1月22日18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公告发布后至2024年2月2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2 不邮购招标文件。4.3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4年2月2日18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2日18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2024年2月12日18时止,投标截止即开标。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分包件:5000元/包件。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4年2月12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6. 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7.招标人信息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鸿畅镇朱东村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深沟村2-1凌科商务花园主楼四惠国际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项目联系人:郑龙可    联系电话:18820862710  标书费汇款账号: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帐    号:01-10-003141-01接收标书费凭证电子邮箱:452399139@qq.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00494-01接收投标保证金电子邮箱:358926308@qq.com   备注:汇款后首先将凭证发送至相关邮箱。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由投标单位公户转款,不能以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招标物资清单及包件划分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 1 石渣 含石渣量不得低于65% 吨 8700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徐小兵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2024年1月至工程完工。        合计     87000 技术要求:1、按照项目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施工需要供应相应标准的货物。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2.验收: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经监理、业主、甲方现场人员验收合格)为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也应得到监理和业主的认可,一旦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3.运输:运输要求要符合河南省及禹州市环保政策的要求。   注:各单位报价为含税到场价,并注明税率。结算支付方式:1、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日至上月30/31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待最终结算办理完毕9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结算总价款的97%,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待项目完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或者缺陷修复的可返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如果买方以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鸿畅镇朱东村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深沟村2-1凌科商务花园主楼四惠国际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项目联系人:郑龙可    联系电话:18820862710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公告.doc下载 物资信息: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石渣 含石渣量不得低于65% 87000 吨 序号类型标题环节发布时间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ec.ccccltd.cn/PMS/moredetail.shtml?id=sjN7r9ttBwLI2dpg4DQpQb68XreXjaqkS2JQxUxuL5i10fZTCLCagXX5B/CCLxrNujM2HfHDFD2oZyNybgtLTomDvHhKUmXmcY9yOvZ+4aVUku1QXFoPLrC6c+4EPKbbxrJUFHQTakhWRFxeAJJDCVtXDy8n/F1o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石渣)招标编号:总-焦平项目石渣-2024-061.招标条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石渣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新密至襄城段JPXX-2标段,起点K22+000位于禹州市花石镇,途径顺店镇、文殊镇、方岗镇,终点K47+500位于禹州市鸿畅镇,路线全长25.5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双向四车道,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房建、机电工程等,设置互通2处,服务区1处,暂定工期36个月。2.2招标内容:石渣(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如果是生产厂家,需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6)本次招标不分包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4年1月22日18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公告发布后至2024年2月2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2不邮购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4年2月2日18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2日18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2024年2月12日18时止,投标截止即开标。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分包件:5000元/包件。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4年2月12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6.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7.招标人信息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鸿畅镇朱东村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深沟村2-1凌科商务花园主楼四惠国际公司联系人:赵占国联系电话:18230020333项目联系人:郑龙可联系电话:18820862710标书费汇款账号: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帐号:01-10-003141-01接收标书费凭证电子邮箱:452399139@qq.com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账号:01-10-000494-01接收投标保证金电子邮箱:358926308@qq.com备注:汇款后首先将凭证发送至相关邮箱。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由投标单位公户转款,不能以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招标物资清单及包件划分包件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条件交货期/1石渣含石渣量不得低于65%吨87000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徐小兵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2024年1月至工程完工。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徐小兵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2024年1月至工程完工。合计87000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徐小兵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技术要求:1、按照项目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施工需要供应相应标准的货物。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2.验收: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经监理、业主、甲方现场人员验收合格)为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也应得到监理和业主的认可,一旦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3.运输:运输要求要符合河南省及禹州市环保政策的要求。注:各单位报价为含税到场价,并注明税率。结算支付方式:1、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日至上月30/31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80%,待最终结算办理完毕9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结算总价款的97%,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待项目完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或者缺陷修复的可返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如果买方以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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