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 招标编号:CG231227090/001;项目名称:安钢二、三区房屋安全鉴定公开招标 付款方式由“中标方提交报告并向招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全部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中标方须严格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出具报告,因中标方原因无法按期出具报告的,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改为“中标方提交报告并向招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全部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中标方须严格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出具报告,因中标方原因无法按期出具报告的,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按照实际鉴定的面积数量在中标限额内据实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中标总金额÷证载总面积×实际鉴定房屋面积数”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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