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各 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 ,各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 根据《 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等 要求,现对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专家库及代理机构库相关业务 进行 升级调整。 定 于2 023 年1 1 月1 2 日(周日)晚上八点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 库 (一)专家注册。 一是 新增职称等级(中级、高级、其他)、工作年限,职称等级为中级或者其他时 , 需填写具体工作年限且需满8年;新增常住地 , 并 作为专家抽取的 选择项之一。 二是 取消专家 入库 经济、技术、法律 的 类别 划分, 按照 87号令规定统称为评审专家 。 新 注册专家 应 按照 其 从事 的 相关专业选择对应的评审品目, 已启用的经济、法律类专家 要 及时登录 河南省政府 采购系统 , 进行评审品目的维护 。 评审品目新增鉴证咨询服务、商务服务, 原 经济、法律专家可以 根据本人职称专业、结合长期从事的工作或专长, 选择 对应的评审品目 (原经济、法律专家抽取对应品目调整及信息维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 三是 对评审品目选择 数量 进行限制( 申请三级品目最多为两个,三级以下品目最多为六个 ,且 须在 上述 两个三级品目中 ) 。 四是 主评区域只保留河南省省直和1 8 个市。 (二)专家信息维护。 已启用专家修改评审品目、资质信息、主评区域 , 需经监管单位审核 后 ,变更信息方可生效 。 原则上每年调整不超过1次。 (三)新增专家请假。 已启用专家可在采购系统在线发起请假申请。专家请假期间不再 抽取 参与评审活动。 二、代理机构 库 (一) 本省代理机构 信息同步。企业所在地为河南省范围内的代理机构不需要在 河南省政府 采购系统注册, 由监管单位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将启用的代理机构信息导入至河南省政府采购系统中 , 进行信息同步且直接启用 ,代理机构 及时 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系统 , 按照系统要求完善信息后系统 自动 赋予 操作 权限。 (二) 外省代理机构 快速注册。 企业所在地为非河南省范围内的代理机构或企业所在地为河南省范围内的集采机构 ,通过此 注册入口 进行注册备案。 (三)信息完善。 代理机构 登记备案须有不少于 5名专职从业人员。已入库代理机构应及时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系统,完善本公司重点代理领域。 信息完善情况纳入代理机构履职评价,并适时公开通报。 (四)项目代理。 河南省政府采购系统自动检测连续两年内 未 代理项目的代理机构,经监管单位确认后 , 对代理机构进行下线 、 收回 系统操作权限处理 。如后续产生代理业务 ,代理机构 可在线申请恢复 系统操作 权限,申请恢复权限后一年内未代理项目,河南省政府采购系统自动进行下线 、 出库处理。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 023 年1 1 月1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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