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采购]永煤公司裕东发电2024年1月份二级减温水阀内件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YDFD240007001H001标段编号:采购人: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0.0代理机构:工本费: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否开始时间(报名/报价):2024-01-22 00:00截止时间(报名/报价):采购人联系人:张*采购人电话:03705136363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电话: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3705136118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22 永煤公司裕东发电二级减温水阀内件询比价采购公告一、采购条件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东发电”),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二、采购范围1、本次采购签订物资买卖合同。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阀内件 IRM501171010402 套 1 二级减温水调节阀 2、物料清单。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询比价采购的供应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并来现场资质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除外。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10)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货到河南省永城市裕东发电仓库。 (2)付款方式: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采购单位的交货价,含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一切费用,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单位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同时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有预付款或发货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技术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到货时间: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保证按要求到货;因供货不及时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5)质保: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质保期为产品投入使用之日(以采购人出库单日期为准)起一年或货到采购人仓库十八个月内,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 (6)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中标供应商对合同(协议)内容有异议的,请在中标结果公布后2日内联系采购人协商,否则,采购人视为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 (7)报价要求:所报价格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报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询价截止时间以前,可对报价进行修改或撤回,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询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报价进行修改或撤回。 (8)税率: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13%税率),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我单位不接收其他种类发票。因供应商误报、漏报税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发票结算说明:因采购方财务要求合同、入库、发票信息一致,请供应商报价时仔细核对物料信息中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等信息,如影响发票开具请在对应备注栏中详细注明税务系统中信息,以免影响中标后开票结算工作。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发布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得票最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在平台上发布的中标通知签订合同 。七、评标方式 1、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供应商在报名时可上传本单位产品资证、业绩等相关资料作为评标参考信息,不接受线下传送的资料。 3、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不签订合同(含技术协议),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公告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6个月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我单位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4、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采购单位供应部门负责人(电话:0370-5136239)反映,也可直接向采购方纪检监察部门(0370-5136118)举报。 八、其他事项 1、交货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裕东发电仓库。 2、有关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 张波 0370-5136363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裕东发电。 附件:2024年度物资买卖合同模板.docx 序列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需求时间生产厂家(品牌)备注计量单位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YD—D-2023—买受人: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卖人:*****************有限公司合同名称:****************买卖合同合同总价:******万元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签订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买受人与出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就******买卖事宜,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一、下列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双方来往函件;2、双方后续修订、补充的合同或技术协议;3、招投标文件(含在线澄清文件、承诺等);4、合同和技术协议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二、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单价(元)税率%不含税单价(元)备注合计备注:三、供货范围及主要性能指标如有技术协议按技术协议,无技术协议的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四、合同金额1、出卖人供货范围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整),本价格为含税到货价,包含运杂费、卸车费、技术指导费、培训费及技术协议中所列备品备件等费用。除合同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2、合同总价款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与条件1、产品全部交付(含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等必要证件,若有进口设备,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及相关资料)并经产品使用人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买受人出具的到货验收单一并交予买受人,买受人在发票挂账后分期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给出卖人。2、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若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买受人在质保期到期后支付。支付时,出卖人须提供产品买受人出具的质保金支付证明。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交付交货完毕,交货前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买受人。2、交货地点:买受人指定地点。七、知识产权出卖人应保证产品买受人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与该产品有关或因产品使用人使用该产品而发生或引起的任何索赔或纠纷,均由出卖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八、包装要求1、出卖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根据货物特点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物)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所有装箱单应与货物清单一致。每一货物应附以标签,标明其在安装图纸中的位置。3、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包装物不回收。4、对因运输和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毁损的责任,均由出卖人承担。5、包装标志(1)出卖人应在每一包装箱(物)表面相邻四侧的显著位置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如下标记:产品使用人、出卖人、买受人、合同编号、唛头、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2)如果每件包装箱(物)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物)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装卸操作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出卖人应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保持干燥”、“此面向上”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九、货物运输1、出卖人负责安排货物运输,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款中)由出卖人承担,且在货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受人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2、出卖人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否则,出卖人应对超交货物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3、运输通知出卖人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后及时将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净重、总重量及货物预计到达时间等以书面方式通知买受人。十、技术服务1、出卖人按技术协议要求及时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其中图纸资料3套)。2、出卖人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指导、协助调试服务;(2)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产品使用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3、技术服务费用含在合同总价款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该设备终身提供免费技术指导支持。5、出卖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在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的等意外情况,应由出卖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十一、质量保证1、出卖人应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应对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承担。2、买受人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必须于24小时内详细列明问题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须在3日内函复。出卖人3日内未函复的,买受人须妥善维护现场,及时采取维权措施,但其风险、全部费用和责任均由出卖人承担,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3、买受人与出卖人就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执的,可委托由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产品使用单位先行垫付,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最终支付方。4、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安装、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及规格等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受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应赔偿因此给买受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质保期的约定: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入库之日起18个月,先到为准。质保金保留为为合同总价款的10%。十二、检验验收1、如有技术协议的按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出卖人交货后应立即与买受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包装是否完整,数量是否与合同、技术协议一致,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2、在产品验收时,买受人应提前通知出卖人开箱检验日期,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装箱资料进行检验,并由双方代表共同签署检验报告。若出卖人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买受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出卖人自愿接受。3、检验中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不符之处,买受人及产品使用人有权拒收货物或要求出卖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现场免费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若在规定期限内,出卖人未能更换或补足达到合同要求的,则出卖人应承担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4、开箱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在外观、数量、规格型号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出卖人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检验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买受人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向出卖人索赔的权利,同时不解除出卖人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担保责任。5、买受人按出卖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资料对货物运行状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买受人签署调试运行验收合格文件;验收不合格的,出卖人应在3日内采取调换、修理或其他补救措施,以使货物达到合格标准并再次验收。逾期应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再次验收的所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十三、索赔1、买受人有权根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2、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的,出卖人有义务进行调试和维修,出现质量缺陷导致无法使用的,买受人可要求更换合格产品,具体解决方案由双方协商。十四、出卖人履约延误1、出卖人应按照本合同及技术附件中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如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拖延交货,应按合同规定向买受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出卖人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逾期的事实、可能逾期的期限和理由告知买受人,待买受人书面回复同意逾期后方可延期交货,如果买受人未书面回复同意逾期的,买受人可向出卖人主张赔付逾期违约金。十五、违约责任1、逾期违约金:如果出卖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每周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给买受人逾期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同时出卖人还应赔偿买受人因出卖人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2、产品的性能考核不能达到技术协议中所述的参数标准的,出卖人应免费予以矫正,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给买受人,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出卖人还应当赔偿。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买受人可以获得的利益。3、出卖人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主机及附件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使用标志,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并按以上违约条款向出卖人索赔相应损失。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予以补足。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任一方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七、通知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买受人或出卖人发出的文件、通知及其他函件等,必须采取中文书面形式,并送达至合同落款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2、合同落款的各方地址、电话、传真等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联系方式。一方若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按照原地址或法定地址寄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退回。3、本合同约定的通知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效力。十八、保密条款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对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因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中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本义务不受合同期限限制。十九、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原件一式四份,买受人执三份、出卖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一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本项第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文件或补充协议,修改文件或补充协议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全部保修和赔偿费用,买受人有权在出卖人货款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买受人有追索权,。5、出卖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供货,供货时须携带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证等相关资料,如果所供产品要求防爆,则供货时必须携带防爆证、煤安证等相关安全标志证书。(以下无正文)买受人: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卖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地址:邮编:476600邮编:开 户 行:建行永城支行开 户 行:账号:41001506610050001716账号:税号:91411400175031431P税号:电话:0370-5136333财务电话:联 系 人: 张波联 系 人:业务电话:0370-5136363业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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