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封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名称: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4-4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规模: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970万元(含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联合管线、绿化、亮化等。2.招标范围:一标段:该标段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图纸设计(含勘察、初设及施工图)和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和软件需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其中初设必须达到初设审查标准、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二标段:监理服务:工程的建设期管理及质量缺陷期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服务期限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主持监理会议,参与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各节点验收,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等)。3.项目估算金额:697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工程建设地点:封丘县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7.工期要求:一标段:10个月;二标段:施工期(实际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8.质量要求:合格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 一标段:(1)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人员要求:一标段:(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须出具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 2 )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出具承诺书);3、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2020年度一2022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一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 ,仅牵头人提供)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书);(一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联合体投标要求:5.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4)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5.2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4年01月25日08:00 至 2024年01月31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4.售价:免收。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5日8时30分。2、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 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九、联系方式:招标人: 封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封丘县世纪大道159号 联系人:梁秀霞 联系电话:15893853352 代理机构: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幸福路中段1348号联系人:孟令广 联系电话:16690908848 监督部门:封丘县住建局:0373-8299685; 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4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定稿监理-招标文件-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pdf 定稿施工-招标文件-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pdf 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4-4利招标人:封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4-4招标人:封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封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名称: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4-4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规模:封丘县飞地园区开发路、南干道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970万元(含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联合管线、绿化、亮化等。2.招标范围:一标段:该标段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图纸设计(含勘察、初设及施工图)和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和软件需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其中初设必须达到初设审查标准、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二标段:监理服务:工程的建设期管理及质量缺陷期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服务期限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主持监理会议,参与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各节点验收,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等)。3.项目估算金额:697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工程建设地点:封丘县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7.工期要求:一标段:10个月;二标段:施工期(实际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8.质量要求:合格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一标段:(1)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人员要求:一标段:(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须出具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出具承诺书);3、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2020年度一2022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一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书);(一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联合体投标要求:5.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4)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5.2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4年01月25日08:00至2024年01月31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4.售价:免收。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5日8时30分。2、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封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封丘县世纪大道159号联系人:梁秀霞联系电话:15893853352代理机构: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幸福路中段1348号联系人:孟令广联系电话:16690908848监督部门:封丘县住建局:0373-8299685;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4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详见招标公告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0分包□√不允许1.11偏离□√不允许2.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2.2.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提出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2.2.4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二标段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3)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印章。3.7.4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无须提交。4.2.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CA密匙完成解密)。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组成:由招标人代表2人和技术、造价(有造价师资格)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不收取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以各地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公示的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为准。10.2提示投标人注意事项1、根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明确严格禁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或MAC地址一致,均按投标无效处理,行政监管部门依法查处。2、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4、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5、本次采购项目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标,投标人需要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7、集中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0.3投标人代表解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及时解密,否则,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无效。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委托人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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