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2月21日 16:5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108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2号煤炭办公大楼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NSHF-F1001
项目名称:108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不能被列入上述名单。)(四)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④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及招标代理相关业务范围或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信息公示平台、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资质/资信证书等);2.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咨询师和副总咨询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总咨询师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①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中的一种)且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②具有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类似工程管理指含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等);(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或承诺函)3. 各专业组负责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①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专业为房屋建筑,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②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③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④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⑤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注:上述各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单位),且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投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具有(四)本项目特定资格:第一点所述资质,承接设计方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投标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支付。(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七)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完成注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通过上述注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1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2号煤炭办公大楼9楼
方式:(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三)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注意:自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采网互联网 plap.mil.cn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即实施凡采必入,凡是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 plap.mil.cn 网站注册截图,投标时未提供的,采购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二)申领方式 (1)线下报名:申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2号煤炭办公大楼9楼; (2)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gdjhgl@163.com。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罗浮大道东28号维也纳酒店(罗浮山景区店)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某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2号煤炭办公大楼9楼
联系方式:左工191020963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工
电 话: 19102096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