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滨河公园及拒马河城区段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滨河公园及拒马河城区段修复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 [2023]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涞水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 涞水县滨河公园及拒马河城区段修复项目,北自城区北大桥,向南顺河道延伸约 1400米范围。本项目主要对该河道范围内1400米长的河道内、两侧甬道及边坡护岸,因水毁导致的损坏的 工程进行修复重建;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2.4计划工期:275日历天;2.5质量标准:合格;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月 25 日 09时 至 2024年1月 30 日 09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及河北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同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2月 23 日 13 时 30分 ,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融胜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地 址: 涞水县冲之大街 120号 地 址: 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北大街 2186号 邮 编: 074100 邮 编: 071000 联 系 人: 马召 联 系 人: 郑美瑶 电 话: 0312-4899810 电 话: 0312-2016585 电子邮件: hbrsgcxm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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