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HB202401348001004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中小微企业政策 采购人名称: 顺平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仙洲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 冉万雷 0312-761808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维明路天浩大厦11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振璐 0317-2046546 采购预算金额: 33861404 06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1、本次招标共计1个合同段。2、建设地点:顺平县。3、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顺平县损毁的路面、路基、桥梁、防护、沿线设施等进行重建。恢复重建16条水毁道路,长71 853公里,路面宽度3 5-11 4米不等,路面结构为水泥路面及沥青路面两种;恢复重建5座桥梁,桥面全宽7-10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4、计划工期:6个月;5、缺陷责任期12个月 项目实施地点 : 顺平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后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需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标准执行。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投标文件中须附分包协议);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分包协议/意向);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明标、技术暗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24-01-2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2024-01-2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 zcjb com cn)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2 14:00 开标时间: 2024-02-22 14:00 开标地点: 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 计划工期:6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传真电话: / 受理质疑电话: 0317-2046546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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