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定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审许[2024]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建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定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建设地点:河北省定州市。 (3)工程概况:“定州市新型智慧城市”项目规划了12个应用子项,包括城市运营中心、城市大数据平台、视频综合服务平台、城市数字孪生平台、智慧社区、市民主页APP、智慧文旅、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停车、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智慧消防。 (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软件平台等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软件平台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具有电子技术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3)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中型企业的,须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三家(≤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5 09:00至2024-01-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定州市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定州市上东国际 15 号楼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5号西美五洲天地小区南区17-3-904 邮编:073000邮编: 050000 联系人:李严力联系人: 叶存彬 电话:0312-2332882电话: 0311-89185677 传真:/传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hrgcgl@126.com 网址:/网址: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账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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