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受灾学校损毁教学设施设备及图书室修复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招标核【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蓄滞洪区内的肖官营镇8所中小学(园)进行整体修复,主要包括锅炉3组、厕所530.2平方米、围墙253.6米、操场8777平方米、地砖 1392平方米、防水2220平方米、门335平方米、窗1091.3平方米、内墙粉刷20981.62平方米、外墙粉刷(含保温)3572平方米、附属用房21.38平方米、混凝土路面412平方米、弱电4项、绿化2395平方米;对各镇中小学(园)共计51所学校浸泡损毁图书进行补充,共计21万册;以及其他学校的设备安装。 (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 (3)招标估算额:1820万元 (4)计划工期:164日历天,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4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 (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提供一项已完工的建筑工程类或维修改造类的施工或总承包或epc项目,该项业绩由牵头人提供。(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合同标注的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单日期为准,资格项企业业绩与资格项项目负责人业绩通用。)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仍在处罚期内,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评审专家评标期间自行网上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2023年7月1日至今连续不少于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说明:接收异议联系方式: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边廷海、15933933441;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侍学谦、0312-5910026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一项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的已完工的建筑工程类或维修改造类的施工或总承包或epc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合同标注的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单日期为准。) 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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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单位,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及承担内容认定各自相对应的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9:00至2024-0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1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说明: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边廷海、15933933441;泰宇 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侍学谦、0312-591002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兴华街道文化路32号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文化路园路88号1幢3层302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边廷海(答疑联系人) | 联系人: | 侍学谦(答疑联系人) |
电话: | 15933933441 | 电话: | 0312-5910026 |
传真: | / | 传真: | 0312-591002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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