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 雄县 XXCR — 2024 — 001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雄 自然告字〔 2024 〕 00 1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河北雄安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管理暂行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 雄县 人民政府 批准 , 雄县自然资源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XXCR — 2024 — 001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供应 方式 出让年限 容积率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XXCR — 2024 — 001 12795 89 ≤ 19194 城镇住宅用地 挂牌 70 ≤ 1 5 8022 5000 备注:本宗地位于 雄县景泰小区北侧 ,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条件 。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不同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三、 出让 文件的获取 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3 月 1 日 (工作日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到 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省保定市 雄县鑫义路 88 号 )获取出让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携带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 (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原件 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 ,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先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 日 16 时 30 分(银行账户见本公告第七条)。 (二)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3 月 1 日 (工作日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 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省保定市 雄县鑫义路 88 号 )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且满足资格条件的,经出让人审查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 上午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上午 10 时 00 分(挂牌时间内节假日正常受理竞买申请和挂牌报价)。 (二)本次挂牌活动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三 )挂牌期间,出让人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提交的报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最高报价超过底价的,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 1 00 万元或其整倍数。 ( 四 )本次挂牌活动的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办法,以出让文件中的《 河北雄安新区 雄县 XXCR — 2024 — 001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须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 一 ) 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出让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 二 ) 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 (三)本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四)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现状交地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 让 人: 雄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温泉城一号路东湖湾小区对面 挂牌地址: 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省保定市 雄县鑫义路 88 号 )第 二 开标室 咨询电话: 0312 – 6158306 开户单位: 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雄县支行 银行账户: 101349839272 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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