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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07799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学校、幼儿园重建项目(二标段)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发改复字(2024)34号、高行审招标核[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金额:2014.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高碑店市东马营中心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2185.38㎡(合18.28亩),总建筑面积4574.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42.17㎡,地下建筑面积232.00㎡。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门卫、消防水池及塑胶跑道。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采购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个(≥1)建筑工程类的业绩。 注:1、业绩时间要求为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中标公示截图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3、公司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3.1.3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需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a.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b.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c.提供至少一个(≥1)担任过建筑工程类的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2、业绩时间要求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中标公示截图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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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3.2.2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9:00至2024-0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兴华街道文化路 32 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北二环路999号鑫丰国际公寓4单元1110室商用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边廷海 | 联系人: | 丁丹(意义受理人) |
电话: | 15933933441 | 电话: | 1883077999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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