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CDL-01-018 专业领域: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仪器仪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仪器仪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某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2.1.2供货周期:(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180日内交货,(国内设备)合同签订后90日内。2.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4质量要求: 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并出具国防科技工业二级(或以上)计量站、省级计量院等第三方计量检定(校准)证书且证书内容应包括招标技术要求中所有参数(项目)。2.1.5招标范围:仪器仪表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2.1.6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标段明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投标人为具有相应供货能力、能合法销售和提供采购内容。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4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3.5财务要求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军内单位的,可提供上述材料或内审的财务报表)。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226号荣鼎天下B座1301室领取招标文件或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文件,并将报名资料及汇款截图发至邮箱290383061@qq.com,备注单位名称、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3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与新石南路交口东南角68号嘉恒大厦141319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7.联系方式招标人:某厂联系电话:0311-85380266联系人:刘秀建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226号联系人: 方奎联系电话:15144381526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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