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第八中学综合楼及操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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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第八中学综合楼及操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高发改复字[2024]23号 、高行审招标核[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碑店市第八中学综合楼及操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高碑店市第八中学院内 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2591.756万元,主要内容为重建一栋综合楼建筑面积 3984 平方米,包括普通教室、合班教室,报告厅、办公室、教学辅助用房等; 建设 2406 平方米的操场活动场地; 改造场地面积5145 平方米;拆除因积水浸泡坍塌无法使用的平房校舍 995 平方米扩建部分平房建筑面积 408 平方米; 改造现状建筑总建筑面积为8959 平方米,改造内容为现状女生宿舍楼、现状男生宿舍楼、现状食堂、现状教学楼、现状礼堂等。 标段划分:1 个标段: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 质量标准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225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采购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牵头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具备一项建筑工程类业绩。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一项建筑工程类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告截图同时具备为准,公司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业绩不限金额)
3.1.3财务要求: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承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②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 2023年7月至开标日不少于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企事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2) 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3)联合体各方均需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7)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9:002024-0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 http://www.hbidding.com/)两个平台同时注册并进行网上两个平台同时注册并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投诉质疑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人:边廷海 电话:1593393344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碑店市鸿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南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兴华街道文化路32号 地址: 莲池区东金庄乡东金庄村金繁街90号
邮编: 07275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边廷海 联系人: 颜子明
电话: 15933933441 电话: 0312-679392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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