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等法律法规,拟公开比选社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比选内容公告如下: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设立为本单位使用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库。 资格要求 参与公开比选招投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登记并纳入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须提供上述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具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信用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的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项目实施要求 一、采购内容1.公开比选工程类采购代理机构3家;2.公开比选货物和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3家。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前一个月内政务服务部组织采购小组对已合作的代理机构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可延续一年,本次公开比选的最长合作期为两年。三、服务内容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人员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及政府采购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4.依照法律规定应尽的其他义务。供应商资格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提示:中选单位在签署合同时需同时签署廉洁承诺书。)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获取方式: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提取码:QnX3。 获取时间:截止至2024年1月25日18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体育场政务服务部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递交时间:截止至2024年1月25日18时00分。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 地址: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体育场政务服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898-83302830 END来源: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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