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乐东县财政评审中心2024年预算评审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索 引 号:00824888-7/2024-1489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乐东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4-01-22 16:18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乐东县财政评审中心2024年预算评审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1-22 16:18备案登记号: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乐东县财政评审中心2024年预算评审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为做好乐东县财政评审中心2024年预算评审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东县财政评审中心2024年预算评审服务 2.实施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 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4.工作内容:乐东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评审等相关工作。服务费用总额为300万元。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 3.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4.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证明或受权委托书; 3.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4.公司基本情况(办公场地、人员配置,硬件设施、注册资金等佐证资料); 5.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报名递交截止之日期间的代理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7.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8.招标方案; 9.其它可提供的资料。 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5套(为方便组织遴选),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四、报名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25日17:30(三个工作日)前将以上材料密封邮寄至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乐祥路183号,或到乐东县财政局三楼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现场提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单位按上述顺序将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档案袋密封送到我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报名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名文件,我单位组织遴选小组评定,并结合报名单位的业务能力、信誉等择优选择承担单位。 4.遴选结果将在乐东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 五、报名地点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乐祥路183号乐东县财政局三楼评审中心 联系人:王胜楠;联系电话:18898918175。 六、结果告知 结果将告知被选取机构,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的2个工作日,与被选取机构签订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委托协议。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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