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练习系统和三亚某部条件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 某练习系统和三亚某部条件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一、项目名称: 某练习系统和三亚某部条件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①某练习系统主要包括控制、便携式、数据分发、数据注入、数据加密、评估、数据接入、信息生成与接入等功能。②三亚某部条件建设项目主要分为7个分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分别为异地数据交互、模拟系统升级改造、应用功能整合、某系统升级和改造、无人机平台和载荷、靶体和相关配套设备、基础云平台和集成应用平台。三、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四、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 2024年01月29日 五、反馈渠道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疑问的,请在公示期内,参照本公示附件模板拟制意见反馈函,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站,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3-JQ02-F1264+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提供意见反馈函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17665452848@163.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提出的反馈意见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本次公示内容为采购需求,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采购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 贾助理(项目咨询)/采购服务热线办公电话: 020-83815851-8313(项目咨询)/020-33975302(采购服务热线)移动电话: 020-83815851-8313/020-33975302 传真: 020-8381585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监督联系方式项目监督人:周助理办公电话:83815851-8401移动电话:83815851-84012024年01月22日附件1.rar技术要求第一部分建设需求一、监理实施的范围本项目监理实施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某练习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控制、便携式、数据分发、数据注入、数据加密、评估、数据接入、信息生成与接入等8个分系统,其中4个分系统沿用某试点系统已有成果,3个分系统在某试点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1个分系统新建。(二)某部条件建设项目某部条件建设项目包括7个分项目建设内容。1.某部条件建设项目(第1包)主要包括分布式交互服务、模拟系统数据交互、异地数据同步等建设内容。2.某部条件建设项目(第2包)主要包括模拟系统升级改造等建设内容。3.某部条件建设项目(第3包)主要包括基础平台,业务模型数据整合,应用功能整合等建设内容。4.某部条件建设项目(第4包)主要包括某控制系统升级和配套系统改造等建设内容。5.某部条件建设项目(第5包)主要包括无人机平台及载荷等建设内容。6.某部条件建设项目(第6包)主要包括靶体、综合保障设备和配套设备等建设内容。7.某部条件建设项目(第7包)主要包括基础云平台、运维管理平台、数据服务平台、应用集成平台、数据挖掘应用等建设内容。二、监理对象的范围监理对象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承建方(乙方),包括项目建设的集成商、软硬件供货商、应用系统开发商、第三方测评服务单位等。三、监理服务场所的范围按照项目建设需求,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派驻工程师常驻开展服务,驻场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建设实施场所、联调联测场所、开发场所等。四、生命周期的覆盖范围监理服务覆盖项目建设实施和验收交付的全生命周期,从合同签订至整个项目综合验收交付完成为止,包括启动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联调联试阶段、验收阶段等。第二部分技术要求本项目监理方需要按照项目建设任务和建设需求,遵循国家信息系统、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理的标准与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方法,采用“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方式,对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变更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安全管理,负责上述项目全过程组织协调,从而使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的完成,达到验收要求。一、总体要求监理方应在项目规划、采购、实施、验收等阶段实施全过程介入,提供专业的第三方监理咨询服务和监督控制管理,采取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保密管理及组织协调等有效的监理措施,通过组织协调各方关系,加强对不同类型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和控制工作,促使项目建设流程规范、管理科学、进度合理、质量合格,满足建设需求。(一)质量控制1.建立项目监理质量管理体系,提出监理质量控制保障措施和建议;2.协助采购方审查并确认项目全部合同的各项条款,从技术、经济、指标实现和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其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3.协助采购方制订项目技术方案评审规程,协助项目采购方共同审核和确认各承建方的技术方案,确保方案成熟可行,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确保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和用户实际需求,符合项目总体设计要求;4.审核和确认各承建方的质量保证、进度控制、文件管理、软件测试等相关计划文档,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全程、实时地参与项目建设,做好现场随工检查、旁站和督促承建方严格按合同、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实施,监督承建方现场实施管理;5.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查承建方供货清单,检查项目使用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与数量;负责对采购的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和准用证进行审查;验证系统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项目需求;验证和监督软硬件集成符合项目设计要求;6.对硬件设备上架安装、应用软件运行调试、通信网络测试联通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7.提供应用软件开发的质量控制,对应用软件开发的阶段性计划进行审核和确认;对软件开发代码质量进行抽查;对软件开发过程的文档质量进行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及建议;8.监理方应具有应用软件测试能力,对应用系统开发软件进行监理测试和审查,在软件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方面提出监理测试建议和意见;9.与第三方测试机构工作进行配合及管理,保证第三方测试工作按计划有效实施;10.审核基础数据准备计划、安装调试计划、测试大纲、验收大纲,提出监理意见及建议;11.提供技术培训的质量控制,审核确认承建方的培训计划;监督承建方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审核确认承建方的培训总结报告;12.督促承建单位有序建设活动,在各系统基础环境建设、软件安装部署等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或建议;同时,对各系统开发、试运行等里程碑节点,开展必要的系统验证分析,通过平行检测验证开发质量,促使系统需求与实际成果的正确性、完备性、可测试性和一致性;13.系统试运行期间出现问题时,协助采购方和承建方分析问题根源,协商解决办法;14.系统试运行后,协助采购方组织系统主责验收,负责系统验收完毕进入质保阶段的审核;15.各分系统主责验收通过后,协助组织全系统综合验收。16.对项目各系统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技术、管理规范性和可行性;17.对源代码、文档文件的移交进行验收;对项目进行整体移交;18.配合采购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验收后的巡视检查和审计等协助工作。(二)进度控制1.审核承建方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2.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准确把握系统各阶段预期成果和关键点交付物,并要求承建方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施;3.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方尽快采取措施,提出合理化监理建议;4.定期以周/月报形式量化汇报项目实际的执行情况;5.对各承建方合同约定的关键里程碑及整体进度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考核,提出合理化监理建议;6.对项目可能出现的延期情况进行及时预警,发生延期后提出监理合理化措施及处理建议。(三)投资控制1.审核合同或备忘录中关于项目合同款项的支付条件;2.审核承建方的支付申请,参照合同支付条件进行实际合同款项支付核算,确定支付的符合性,出具监理支付意见;3.对于合同款项变更、合同索赔进行造价评估,提出监理意见;4.协助采购人梳理清查固定资产,督促承建方进行项目资产移交;5.协助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及时提供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审核结果,做好项目进度付款前的项目完成量确认,以使付款进度能够与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结合起来。(四)变更控制1.协助采购方做好在项目中遇到的功能、性能、架构、技术指标、集成方法、进度、成本、人员等方面的变更管理工作;2.对每个项目合同有针对性地构建一个变更控制机制,通过对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复核变更;3.审查项目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偏差,分析偏差产生原因与变化发展趋势,督促承建方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偏差,实现目标成本;4.任何变更都要应该履行三方(采购方、监理方和承建方)书面确认;5.对所有变更进行跟踪和验证,确保变更按要求完成,及时记录合同变更情况。(五)合同管理1.审核合同内容,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方按时履约;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3.对合同变更、索赔、违约等事宜提出建议方案,配合采购方进行审核确认;4.对项目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5.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方提交的付款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六)信息管理1.依据项目档案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档案管理办法;2.制定归档文件的管理规范,管理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存档;3.提供项目建设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4.提供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并监督落实;5.管理项目建设期间各类技术文件,保证技术文档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详细程度等,对项目文档进行审查、分析;6.组织阶段性项目总结,提供项目监理周报、月报及专题监理报告;7.管理各项与验收相关的文档和数据满足验收要求,这些文档和数据应反映信息系统的安全实际情况;8.在监理全过程中还应制定规范的监理表单并提供关键技术文档资料模板;跟踪管理各参建单位的有关文档;9.依据项目归档管理要求,指导各承建方做好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根据需要提交监理建议书;10.完成项目监理总结,整理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交付采购方。(七)安全保密管理1.根据国家、军队和地方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明确项目的安全目标,确定项目的安全保密需求,编制项目保密管理办法;2.监督承建方遵守项目保密管理规定,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并做到文明施工;3.开展安全保密方面的风险评估,确定项目安全保护措施,提出监理建议;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涉密数据和资料进行安全保密保护,防止被非授权使用;5.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控制、保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和保密检查工作,防止出现失泄密事件和安全事故。(八)组织协调1.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提出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协调的具体事项,负责承建方实施人员的现场监督管理,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组织相关单位提供集成实施必须的审批文件,并对审批文件的内容、质量进行合规审查,协助完成施工条件的准备工作,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2.组织建立会议制度,实施协调工作,协助采购方对项目建设各重要节点的评审、验收等环节进行相关会议组织管理工作,做好会议相关材料的会前准备及会后回收,协助建设单位规范会议管理。会议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启动会、监理协调会、专题讨论会、专家论证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问题通报会、阶段以及验收会等。二、各阶段监理服务内容监理方在保证其客观性和公证性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的要求和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规章规范,在项目建设期内对项目进行监理;在质保期内协助采购方针对系统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完善意见,保证项目在规定的计划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实现项目建设目标。项目监理在项目启动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联调联试阶段、验收阶段提供相关咨询和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一)启动阶段1.拟制项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2.制订项目监理工作计划;3.协助采购人审核项目合同;4.制订项目监理相关管理制度;5.完成进场人员保密协议等签订和审核工作;6.审核承建方进场人员资格;7.审核项目开工准备情况,出具开工令。(二)设计阶段1.审核承建方项目计划、设计方案,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承建合同、招投标文件相符,具有可验证性;2.协助采购方组织设计阶段各项成果的评审工作;3.审核承建方的项目组织结构、人员构成及责任人体系;4.组织对承建方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等各类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给出监理意见;5.审核承建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计划,深入分析项目开发过程和方法、开发标准、质量保证的手段,以及重要系统的规划设计、信息安全保障策略和措施等,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应采取的监理及项目管理措施;6.协助采购方组织专业人员评审项目技术方案,必要时,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建议。(三)实施阶段1.审核承建方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2.审核和确认承建方的开发和采购计划、安装调试计划、试运行计划、正式运行计划;3.检查承建方项目实施的相关文档;4.检查各项建设内容实施的环境准备情况;5.对软硬件设备等进行到货验收及安装调试旁站;6.对承建方实施现场进行管理和督导;7.监督项目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符合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致力于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偏差最小化;8.协调承建方配合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系统测评;9.对于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审核;10.处理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11.代表采购方负责承建方之间的工作协调安排。(四)联调联试阶段1.参与项目各阶段的联调联试工作,对各子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进行测试联调旁站监理,依托监理方的测试能力,进行必要监理测试,形成测试监理意见;收集联调联试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2.检查各子系统的调试和试用运行情况,收集用户反馈意见,并做好用户意见的整改督促工作;3.处理试用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4.协调各承建方之间的关系,解决纠纷;5.监督、检查并督促承建方对用户的培训工作。(五)验收阶段1.依据项目验收要求,审核项目验收测试大纲、验收方案,做好项目验收阶段的审核确认工作,出具监理验收意见;2.检查项目文档资料的齐套性,协助完成项目归档;3.参与组织外场试验验收、主责验收和综合验收;4.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5.协助承建方完成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和交接,组织并监督承建方对项目进行整体移交;6.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7.协助采购方完成巡视、审计工作。三、监理要求与责任(一)监理要求1.维护国家、军队的荣誉和利益,遵循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不得承接本项目建设和系统集成等业务,不得与本项目承建方存在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2.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监理服务内容符合国标GB/T19668-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的要求;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不收受被监理方的任何礼金,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5.遵守国家的法律、军队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6.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7.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8.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9.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10.不泄漏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二)监理责任1.监理方有责任为采购方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方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保密年限内,未征得采购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3.由于承建方在项目实施中不符合项目规范和质量要求,监理方要监督承建方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方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4.如果承建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监理方应协助采购方追究有关承建方的责任;5.如果因监理方监督不力,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的,监理方要向采购方赔偿承建方造成的损失;6.监理方使用采购方提供的设备和物品属采购方所有,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采购方;7.监理方应接受采购方的考核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采购方对监理方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后续项目监理采购的重要依据。四、主要交付清单本项目主要用于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理服务,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范,在项目建设期内对项目进行监理;在质保期内要协助采购方针对系统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完善意见,确保系统运行正常。主要交付清单包括:(1)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2)资质审核、设备材料报审、复检记录;(3)变更确认单;(4)开(停、复、返)工令;(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记录;(6)项目进度、延长工期、项目建设任务确认表;(7)监理通知、监理建议、工作联系单、问题处理报告、协调会纪要、备忘录;(8)监理周(月)报、阶段报告、专题报告;(9)测试方案、试运行方案审核;(10)造价变更审查文件、支付审批文件、索赔处理文件;(11)验收文件、交接文件、支付证书、结算审核文件;(12)监理工作总结报告;(13)监理照片、音像。五、进度要求监理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并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管理。项目的整体进度要求如下:(一)某练习系统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任务书明确的建设内容、经费投资组织实施,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二)某部条件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任务书明确的建设内容、经费投资组织实施,分项目1-6需在合同签订后13个月内完成主责验收、分项目7需在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完成主责验收,所有分项目完成主责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综合验收。附件3经济要求一、价格要求(一)报价要求本项目监理内容某练习系统建设项目投资额为10873.00万元;某部条件建设项目投资额约为37025.75万元。合计总投资额约为47898.75万元。本项目监理价格包含监理在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义务所需采购方支付的所有费用,监理服务总价不得高于478.00万元(含税)。以中标价格作为合同价格。(二)结算方式监理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格的5%。采购方在合同最终支付结算时,返还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后,采购方向监理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0%;所有项目出所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格的30%;所有项目通过全系统应用集成联试和主责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5%;所有项目通过综合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所有项目完成交付后,支付合同价格的5%。二、服务要求(一)监理人员要求1.监理方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高级职称(计算机、软件或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持证时间不少于5年)。2.监理方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持证时间不少于5年)。3.监理方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外),要求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不少于8人。4.在监理服务周期内,除上述项目组成员外,监理方为本项目储备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的人员10人(含)以上,且承诺可按照项目需求随时调配到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监理服务。本项目规模大,涉及的技术范围较广,对监理工程师水平及素质要求较高。监理方需确保人员投入的数量及人员稳定。同时,监理方应针对关键岗位、关键角色实行AB角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替补人员,得到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人员,应经采购方同意,调整后应有书面通知。同时,参与项目实施的所有人员均要求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涉密人员。(二)监理售后服务要求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监理方应配合采购方完成国家、军队对项目的审计等工作。(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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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海南分公司-采办共享中心-崖城南山终端安全物资购买-20240124询价公告

2024-2-23 4: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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