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CG0700022001591927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配合开展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每个标包含不超过125份法律意见书); (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3)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文件,并就企业内部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和出具律师函,协助参与甲方重大事项的谈判,参与民事、经济等纠纷的交涉、协商、和解及调解; (5)协助进行职工普法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所服务单位每家每年一般不少于1次),协助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所服务单位每家每年一般不少于1次),出席所服务单位的法治活动(所服务单位每家每年一般不少于1次)。其中专家律师每个结算周期至少讲一次课、至少出席一次招标人活动; (6)每月收集并提供与企业管理、公司事务有关的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信息; (7)协助办理同有关政府、司法机关或其他部门相关的各项法律手续; (8)接受海南电网公司本部(中心)统一安排,协助开展法律事务; (9)按照轮班制提供坐班服务,其中专家律师每月至少坐班2天,具体坐班要求以合同为准。 2.2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的编码 标的编号 标的(标的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编码 标包号(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限价说明 服务期/工期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CG0700022001591927001 1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79.92 / CG0700022001591927001002 1-1 南部片区(含三亚局、陵水局、保亭局、乐东局、三亚变电运检分公司共5家单位)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0 30 / 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0.3 CG0700022001591927001005 1-2 西部片区(含儋州局、临高局、昌江局、东方局、白沙局共5家单位)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4.96 24.96 / 自2024年6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0.2 CG0700022001591927001006 1-3 东部片区(含琼海局、万宁局、屯昌局、五指山局、琼中局共5家单位)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4.96 24.96 / 自2024年6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0.2 注: 1.本次招标报价方式为固定金额报总价,设控制价(即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的,视为无效报价。 2.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 投标人中标后,由招标人分别与中标人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结算方式 ①由招标人于2024年12月、2025年6月分别结算50%、50%。 ②每个结算周期开展一次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调查,所服务片区单位打分在80分以下或专家律师的承诺未达标的,每次扣除该结算周期金额的10%,法规部(法律服务中心)评分在80分以下的,每次扣除该结算周期金额的20%。 ③标包中的费用不涵盖涉及长期股权投资、融资(不含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代理事务及特别疑难复杂的法律尽职调查等事务。 ④合同签订单位最终按照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调查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3.替补机制 如某标包中标单位出现项目实施履约不能胜任时,则按合同约定退出,由其他标包中标单位替补,替补顺序为一次招标1-3标包替本次招标1-1标包,本次招标1-3标包替1-2标包,一次招标1-1标包替本次招标1-3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序号 内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投标人及其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7 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8 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次服务工作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   专用资格要求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1 采用“专家律师+资深坐班律师”团队服务模式:(1)专家律师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或合伙人(提供个人情况介绍、律师证复印件,律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2)资深坐班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从事法律工作三年及以上(提供个人三年及以上法律工作情况介绍、律师证复印件)。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西部片区(含儋州局、临高局、昌江局、东方局、白沙局共5家单位)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南部片区(含三亚局、陵水局、保亭局、乐东局、三亚变电运检分公司共5家单位)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东部片区(含琼海局、万宁局、屯昌局、五指山局、琼中局共5家单位)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1月29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3日00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联系人:蒙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云工 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hngyljd@hn.csg.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云惟勤              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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