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4日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全厂消防整改项目采购询价书询价公告

一、项目介绍 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全厂消防整改项目采购 二、报价须知 请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报价,并上传盖章版的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不按照要求随意报价等自身原因弃标的,将根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全厂消防整改项目采购采购单位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工程采购项目类别2013工程项目编号J5980202201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审原则经评审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 否 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2024-01-24 09:32:26报价截止时间2024-01-27 09:32:26答疑/澄清时间2024-01-24 09:32:29 至 2024-01-26 09:32:26五、产品信息序号计划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物料组采购明细数量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描述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划采购时间计划交货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安装时间需求单位交货地址用途及说明11F0101012全厂消防系统整改1.000项全厂消防整改工程2024-01-25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胡倩倩询价单位 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9832987208传真 邮编 572600Email 2762633319@qq.com 手机13907570823联系地址 七、附件 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全厂消防整改项目采购文件.docx 全厂消防整改项目技术规范书.doc 全厂消防整改项目清单.xlsx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我要报名版本编号:V22.6.6 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全厂消防整改项目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XC20240159800005采购人: 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日 期: 2024年01月 使用说明一、《标准询价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一)采购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规格、标准统一、供应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二)技术标准或要求相对简单,采购质量标准相对明确,合同估算价相对较低,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应明确交货(或服务)地点,精确到县级,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邀请函或第二次采购邀请函,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五、《标准询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1一、项目介绍1二、报价须知1三、基本信息2四、报价要求2五、采购需求信息2六、联系人信息3七、附件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适用范围62.定义63.询价费用64.现场踏勘65.采购文件的构成6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77.编制基本要求78.语言和计量单位89.报价810.报价货币811.响应保证金912.采购有效期9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9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015.询价小组1016.开启响应文件1017.评审方法1018.确定成交供应商1019.采购结果公告1020.成交通知1021.签订合同10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1第三章评审办法12一、总则12二、评审方法12三、评审程序12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五章采购需求2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5一、授权委托书28二、报价部分29三、商务部分30四、技术部分32五、偏差表33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全厂消防整改项目询价公告1.项目介绍1.项目概况:华能洋浦热电全厂消防整改项目。本次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3.采购内容:全厂消防整改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二、报价须知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应提供至少1项同类消防项目等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或扫描件(首页、能反映规格型号的清单、签字盖章页等)。3.供应商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负责消防整改工程完成后的全厂消防系统验收,并取得海南省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验收合格批复,并进行承诺响应。(验收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全厂消防整改项目采购采购单位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工程采购项目类别其他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否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是是否缴纳保证金否保证金金额(元)无报价开始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询价公告时间为准报价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截止时间为准答疑/澄清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答疑/澄清时间为准5.采购需求信息详见技术规范书,需上传响应文件。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胡工询价单位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98-32987208传真/邮编578001Email2762633319@qq.com手机-联系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园四路七、附件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六、联系人信息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无4.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9.6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10报价货币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16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21.3履约担保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3.询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响应保证金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5.询价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6.开启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7.评审方法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总则1.评审依据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三、评审程序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1.初步评审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4.评审报告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XXXXXXXX合同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华能洋浦热电公司XXXX。1.2工程地点:厂址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西北部沿海地区,洋浦港神头港区北部。1.3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技术规范。1.4工程工期:详见技术规范。1.5维护周期: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一年。1.6维护要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完成处理。合同期限: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付清。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双方责任:4.1甲方责任:4.1.1对本工程进行协调,对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办理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可能发生的合同内容变更等;4.1.2安全技术交底。4.2乙方责任:4.2.1配备足够的设备和人员,满足甲方工作需要;4.2.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坚持安全、文明施工,将废料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4.2.3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4.2.4乙方在甲方工作范围内施工,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管理制度,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到甲方生产区域内逗留。因乙方不遵守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提起诉讼。4.2.5乙方对承包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火灾以及一切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保事件、安全生产事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起诉讼。3.费用和支付方式:5.1本项目含税总价: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税率9%,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按照调整后税率执行,同时合同总价按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包含安全措施费元。5.2支付方式:5.2.1工程竣工验收后,凭乙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9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据及相应文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在次月支付合同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使用后一年内如无质量问题,凭乙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3%的收据及相应文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在次月向乙方支付该款项。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即设备验收通过当日启)。4.完工验收:6.1施工完毕,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并同时向安质部提交安全措施费用的签证申请。验收合格,乙方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表,甲方审查确认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表。对未落实安全措施(双方签字),甲方可拒绝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的签证,不给予办理竣工验收付款。6.2若乙方未能达到甲方提出的要求,甲方有权视情况进行考核。6.3乙方需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验收、结算。5.违约责任:7.1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或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10%扣收违约金。若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负责对损失进行赔偿,同时不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7.2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对乙方上述违约行为所涉及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7.3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完成验收、签证、结算、开票等工作,每个流程的时间间隔为一周,超出则考核相关责任人,相关外委单位。相关费用在合同中扣除。7.4项目必须尽快开工,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开工,考核1000元/日。7.5工程项目完工后,需在1周内完成竣工验收,因为乙方原因延误验收,考核1000元/周。7.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需在2周内完成结算审核,因为乙方原因延误结算审核,考核1000元/周。7.7工程完工后,要在1周内将竣工验收资料交档案室,因为乙方原因延误进度确认,考核1000元/周。7.8工程任务完成核减条款:如因乙方原因,乙方没有按期完成工程任务,或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从合同中扣除部分项目另行选择单位承包,另包的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6.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合同签订后,若遇情况变化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变更与解除协议,但在变更与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履行的内容(如标的的质量、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若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合同价款或解除合同。7.安全条款9.1乙方进入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甲方)施工现场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要求:9.1.1乙方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工作,需要遵守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履行入厂安全资质审查、完成入厂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等。9.1.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上进行考核,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工期受到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依据合同进行考核,并不需经过乙方的签认,直接从合同条款中扣除。9.1.3乙方应保证乙供的设备、材料、物资的质量和到货工期,应该符合甲方安全、质量、工期进度的要求,并据实结算。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工期拖延,由乙方负责赔偿,由甲方在合同款中扣除。9.1.4开工前提前准备以下资料或相关手续:9.1.4.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办理入厂安全资质审查、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需提供的资料:9.1.4.1.1提供:合同协议书、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委托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建筑企业、危险品企业)的复印件;提供:“三措一案”审批版备案。9.1.4.1.2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印件;乙方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上岗证件复印件;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书、体检材料、工伤保险材料、工程负责人、安全员的个人简历。9.1.4.1.3提供:与所承包的外委工作类似的工作业绩,在业绩中要注明三年内是否发生死亡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人身事故的记录。提供公司近三年的安全年报表、并有承包方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9.1.4.1.4提供:健全的承包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规定,报甲方安质部备案。9.1.4.1.5提供:承包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外包队伍在30人及以下的必须按规定配备项目项目经理1人、专工1人、专职安全员1人。30—100以下配备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1人、按惯例的专业范围设专工一般不低于2人、专职安全员1人。100人以上的外包队伍配备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2人、按惯例的专业范围设专工一般不低于2人、专职安全员1人。)9.1.4.1.6所有人员需经三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每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三级教育记录卡、安全交底卡、安规考试卷)。9.2其他安全要求:9.2.1乙方开工前应对自带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并向甲方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检验证明。9.2.2拷贝并学习有关甲方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安全质量和法律保证10.1乙方应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生产,遵守国家、电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生产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确保不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环境保护事件,确保不发生因乙方安全生产事件。10.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保事件、安全生产事件,乙方自行负责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起诉讼。10.3乙方在甲方工作范围内施工,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管理制度,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到甲方生产区域内逗留。因乙方不遵守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提起诉讼。10.4因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进度、环保等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和误期,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9.其他:11.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甲方: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附件1:安全协议甲方: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全过程的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安全协议。1.总则1.1.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查找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1.2.双方应加强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共同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标准。1.3.甲方对在安全生产施工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乙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奖惩办法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1.4.甲乙双方各级人员,必须熟悉、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以及各自企业安全技术管理规程、检修工艺技术规程与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炉膛活动架、电梯等)使用操作规程、制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述电力行业发布的规程、规定,乙方必须自购并组织学习。1.5.甲乙双方指派安全代表负责与对方联系安全方面的工作。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通知、传真、电话等方式联系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于24小时内予以响应。1.6.安全协议与项目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受本协议的约束。2.外包工程安全目标2.1.总体目标: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2.2.具体目标:1)杜绝轻伤事故及以上事故的发生;2)杜绝出现重大隐患,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3)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4)不发生厂内道路交通事故;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6)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7)保证外包工程建设、检修或调试期间不损坏电厂的设备、设施,不影响电厂正常生产运行。3.甲方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3.1.有权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1)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2)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3)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4)有权审查乙方保证安全施工的工器具、防护设施、用具等能否满足安全的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都应出具有检测、试验资质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5)有权审查乙方施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暂住证、健康证等身份证明。6)有权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3.2.开工前对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进行涉及合同约定工作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相关的记录。3.3.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指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爆炸、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灼烫等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处作业时,甲方有权审查乙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并监督乙方实施。按照华能集团关于外包工程的管理规定,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应安排人员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3.4.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健康安全环保、劳动保护等事宜。3.5.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许进入施工现场。负责监督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未经过乙方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3.6.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监督乙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其实施。3.7.甲方负责组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乙方应派有关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3.8.甲方或监理单位的安全人员可随时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纠正违章行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行为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3.9.甲方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3.10.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抽考,对乙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3.11.根据甲方规定,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时,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会签后,才能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3.12.有关乙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各种有效资质副本、证件复印件、考试成绩单等资料,甲方负责保存至工程完工后12个月。3.13.项目完成后,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本项目中的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并形成评价报告,把评价报告反馈给乙方。4.乙方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4.1.乙方对承包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错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火灾以及一切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4.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及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实行闭环管理。4.3.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胜任承包工程管理的项目领导班子,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等级必须满足所承接工程的需要。2)能准确理解和执行甲方提供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施工图纸、质量要求、工艺要求等技术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计划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3)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及安全需要。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4.4.乙方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并向甲方通报会议、文件等内容。4.5.在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和甲方提交项目开工报告、安全计划书,安全计划书必须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付诸实施。4.6.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发生人身、设备等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等方式报甲方和监理单位,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报告流程如下: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和监理单位,并积极配合调查。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协调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4.7.乙方在工作中应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因乙方的责任造成设备停运、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不安全事件,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项目合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4.8.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头戴标有本单位标记的安全帽、身穿本单位的统一工作服装、胸前佩戴上岗证或参观证,无证者、未戴安全帽者、穿戴不规范者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4.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在施工中乙方应定期组织好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消除,对于单方面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甲方。4.10.乙方必须及时足额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资金,满足项目实施各阶段安全管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设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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