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拆除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施工单位的公告2024年01月18日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拆除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施工单位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我镇拟开展拆除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工作,现需选聘施工单位,具体如下:一、项目概况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拆除工作概况,具体如下:1栋2层宿舍楼297㎡、1栋2层宿舍楼510㎡、1栋2层宿舍及办公混合楼499.7㎡、1栋2层教学楼440㎡、1栋1层宿舍楼159.75㎡、1栋1层宿舍楼204.75㎡、1个厕所28.05㎡、1排厨房147.28㎡,合计2286.53㎡。二、选聘条件和招标范围1.业主单位: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服务内容:拆除屯昌县水口中心小学原校区闲置校舍等建筑物(注:该项目施工单位需要负责拆除房屋、将建筑钢筋进行分离(建筑钢筋由业主单位处理)、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报名资料要求(以下资料为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盖公章,须装订成册)(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到会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书)(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件3.报价函(密封)四、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五、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1月22日(工作日)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637523192六、评选办法杜绝避免恶意投标,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按照有效报价的低价中标原则作为本次中选的施工单位。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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