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陵水县2024年度柴油机动车路检路查单位公告 根据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大气污染防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打造大气污染防治样板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 的 通知》(陵环〔 2022 〕 66号 )工作要求, 大气环境管理室需开展 柴油机动车路检 工作 ,工作费用控制价为 20万 元,根据相关规定,现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工作服务资格条件的优质技术单位承担 陵水县 202 4 年 度柴油 机动车路检路查 工作,现请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工作概况 (一)工作服务名称:陵水县2024年度柴油机动车路检路查 (二)工作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我县柴油机动车源污染监管能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我县柴油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现需开展我县区域200台柴油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测。 二、比选控制价 本次基本服务费控制价20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级政策文件要求,完成200台柴油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测。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选单位具有独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credit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提供档案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参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或中止合同。 (三)提供参选单位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工期要求 2024年底前完成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 六、质量要求 在约定期限提交相应报告成果,且验收合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陵水环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联系工作人员周工13876555956发送电子版或到县生态环境局208办公室获取。 九、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27号18: 00将工作方案、资质证书、报价书等电子版发送到我局工作邮箱123408272@qq.com.比选完成后,我局将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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