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市直第四幼儿园项目施工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乐行审投资审字【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乐市市直第四幼儿园项目施工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1栋4层幼儿园,地下车库、地下消防水池、大门、门卫、配电室、室外工程及校园整体环境工程。 3.建设地点:新乐市,西临轻贸街,东南临北城学校。 4.建设内容:新建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5995.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29.03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面积1396.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49.0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744.93平方米,幼儿园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建筑面积5668.41平方米,新建大门、门卫,占地面积92.51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为36.52平方米。变配电室占地面积40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泵房30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04.1平方米,新建地下车库,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为节省资金,整合教育资源,与北城学校地下车库合建,设在教学综合楼下)新建围墙,总长度360米;室外活动场地约1100平方米;绿化面积1800平方米;消防车道面积1600平方米。消防道路1052.73m2,硬化工程547.27m2,共用活动场地设置游戏器具、沙坑、30米跑道。机动车停车位65辆,自行车停车位228辆。 5.工期:54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最高限价:34741953.40元。
2.2招标范围:新乐市市直第四幼儿园项目施工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参与投标须知。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投标人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等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0311-89868278。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平台咨询电话:河北CA:400-707-3355转6;北京CA:0311-88033772。本项目采用“盲评”方式评审,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屏蔽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尹工 联系电话:0311-88688022 招标代理机构:孟琦 联系电话:13032664376 电子邮件:244205134@qq.com。 (2)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9:00至2024-02-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新乐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新乐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99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尹工 |
联系人: |
孟琦 |
电话: |
0311-88688022 |
电话: |
0311-885955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62795743@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