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推动招标代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文件》正文地址:https://fgw.guizhou.gov.cn/zwgk/xxgkml/zcfg/flfg/202401/t20240116_83548848.html《政策解读》地址:https://fgw.guizhou.gov.cn/jdhy/zcjd/202401/t20240116_83548862.html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维展和政贵贵贵贵贵贵贵贵贵贵员化设会厅厅厅厅厅厅局局心州省工业和信息省住房和城乡建通输村州一省运通水业商能利农州文件州州州务源州省播电广电视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黔发改法规[2023]932号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业农村、商务、能源、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推动招标代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1-同省相关部门制定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附件: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12月28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23年12月28日印发共印20份-3-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12月28日附件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推动招标代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专职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政府设立或者指定的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机构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统称交易场所)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代理业务及相关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名录登记、行为记录及监督管理等工作。-1-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是指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代理有关的服务行为。国家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会同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行为记录情形进行动态调整。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协同推进本行政区域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代理服务行为管理工作。各级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以下统称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代理服务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在对所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专项检查、抽查、督导等日常监管时,应当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行为同步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交易场所负责记录和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代理服务行为,为行政监督部门开展监督管理提供工作依据。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搭建和管理代理机构行为记录平台(以下简称记录平台)。记录平台应当免费提供注册登记、信息公开等服务。-2-第二章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第六条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二)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固定营业场所、必要设施和相应资金;(四)代理机构应当具备完善健全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五)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能力,熟悉电子化交易全流程;(六)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代理机构兼职(任职);(七)辞去公职或者退休未满三年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代理机构兼职(任职)的,应当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二)获得与招标代理工作内容相匹配的经济报酬;-3-(三)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八条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招标人的规定;(二)执行国家政策及有关标准;(三)遵守交易场所工作规范,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代理业务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四)保守国家秘密和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五)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以及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等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六)协助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交易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七)依法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招标代理业务;(八)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九)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评审行为进行履职评价;(十)从业人员同一时间只能受聘于一家代理机构;(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服务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通过代理委托合同明确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项目-4-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具备与所代理招标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经济管理等能力;(二)具有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能力,熟悉并掌握电子化交易全流程;(三)依法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对招标代理活动全过程负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项目负责人在组织开标、协助处理异议等关键环节,应当予以配合。其中,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环节未到场的,不得开标。项目负责人在所代理招标项目签订中标合同之日前,除因离职、重大疾病等客观条件不能履职外,原则上不能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第三章名录信息管理第十一条进入交易场所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代理机构应当通过记录平台注册登记,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代理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工社保缴纳、代理业绩等基本情况;-5-(二)从业人员信息。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资格职称、代理业绩等基本情况;(三)奖惩情况和其他信息。第十二条记录平台应当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部门网站等实现互联互通,共享有关信息,为行政监督部门管理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提供支撑。第十三条记录平台应当将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为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查询和社会监督提供便利。第十四条代理机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记录平台进行更新。从业人员应当督促和配合代理机构完成信息变更。记录平台应当在代理机构填报变更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更新并公开相关信息。第四章从业规范第十五条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招标代理服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从业人员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与所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第十六条代理机构应当依法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委托合同,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得开展招标代理活动。-6-代理委托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委托招标项目概况、委托招标代理时限、委托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和范围、双方权利与义务、代理机构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计费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效力(生效、变更与终止)、保密要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招标人不得因委托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代理服务而转移或者免除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第十七条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所代理招标项目特点、技术经济要求和招标人管理需求等,组建招标代理项目组。项目组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由1名项目负责人和若干名从业人员组成,并实行实名制管理。招标代理项目组应当根据所代理招标项目特点,制定项目招标方案,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等,组织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含复核),协助招标人处理异议投诉、签订合同、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等。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招标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第十八条代理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布服务事项、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内容。代理机构不得向投标人(中标人)附加不-7-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情形(严重不良行为)(2023年版)序号招标投标工作阶段或者重点领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记录主体记录环节1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在记录平台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或者在填写相关信息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交易场所日常管理2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投标人日常管理3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与所代理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的。招标人投标人日常管理4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从业人员未依法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招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5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未组建招标代理项目组,或者项目组成人员少于3人的。招标人日常管理6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未实行实名制管理的。招标人日常管理序号招标投标工作阶段或者重点领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记录主体记录环节7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人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8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从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多个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的。招标人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9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擅自转让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人日常管理10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接收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到本招标代理机构兼职(任职)的。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11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接收辞去公职或者退休未满三年,且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代理机构兼职(任职)的。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12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变更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日常管理13合同管理未与招标人签定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招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14合同管理未按照代理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的。招标人日常管理序号招标投标工作阶段或者重点领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记录主体记录环节15投标保证金管理挪用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16投标保证金管理不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招标人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17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编制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未使用有关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18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所有评标因素,或者未将评审因素进行量化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19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但未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不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20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未载明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21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但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金额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序号招标投标工作阶段或者重点领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记录主体记录环节22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或者超过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的。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评标现场日常管理23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未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减免投标保证金规定的。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评标现场日常管理24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不一致的。投标人日常管理25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的。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评标现场日常管理26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强制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的。投标人日常管理27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超过中标合同金额10%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28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的。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29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未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期少于5日的。投标人日常管理序号招标投标工作阶段或者重点领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记录主体记录环节30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少于5日的。投标人日常管理31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20日的。投标人日常管理32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33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的。投标人日常管理34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准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35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有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投标人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情形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36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等情形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37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有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等情形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38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有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注册资本金、银行授信证明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序号招标投标工作阶段或者重点领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记录主体记录环节39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因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者补充说明等资料编制不严谨、前后条款互相矛盾引发争议,或者引起投标人理解混乱的。投标人日常管理40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未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41投标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投标人日常管理42投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投标人日常管理43投标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或者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招标人投标人日常管理44投标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为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编制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投标人日常管理45投标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原件核对、现场确认等环节的。投标人交易场所评标现场日常管理46投标为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招标人投标人日常管理序号招标投标工作阶段或者重点领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记录主体记录环节47投标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的。招标人投标人日常管理48投标在确定中标人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招标人投标人日常管理49开标评标未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的。投标人交易场所评标现场日常管理50开标评标开标地点不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的。投标人日常管理51开标评标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内容告知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招标人投标人日常管理52开标评标招标项目未根据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实际,抽取(更换)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的评标专家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评标现场日常管理53开标评标除法律、法规定情形外,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评标现场日常管理序号招标投标工作阶段或者重点领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记录主体记录环节54开标评标未向或者未及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或者提供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带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评标专家评标现场55开标评标从业人员作为评标专家参与所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的。投标人评标专家评标现场日常管理56异议处理故意拖延、敷衍、回避实质性答复异议,或者在异议作出答复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57异议处理未按规定时限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活动提出的异议给予答复,或者异议回复不符合法律、法规定的。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58其他招标项目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评标现场日常管理59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60其他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序号招标投标工作阶段或者重点领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记录主体记录环节61其他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由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变更为线下方式交易的。招标人投标人日常管理62其他招标项目符合《贵州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录》规定需进场交易,但未进入交易场所交易的。投标人交易场所日常管理63其他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招标人投标人日常管理64其他违规打探评标专家信息,或者违规与评标专家接触的。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评标现场日常管理65其他违规收集评标专家信息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评标现场日常管理66其他未按照规定进行归档,或者篡改、损毁、伪造、擅自销毁招标档案的。招标人日常管理※注:1.交易场所是指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招标项目是指进入交易场所交易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注:1.交易场所是指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招标项目是指进入交易场所交易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注:1.交易场所是指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招标项目是指进入交易场所交易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注:1.交易场所是指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招标项目是指进入交易场所交易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注:1.交易场所是指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招标项目是指进入交易场所交易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27-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记录情形(良好行为)(2023年版)序号良好行为情形记录主体记录环节1代理服务工作获得市(州)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符合《贵州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交易场所日常管理2举报或反映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在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交易场所日常管理3代理服务工作获得省级以上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相关的行业协会表彰的。交易场所日常管理4在中央及省级国家机关门户网站、国家级及省级期刊发表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信息及论文的。交易场所日常管理※注:交易场所是指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交易场所是指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交易场所是指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交易场所是指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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