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卫城小学扩建项目等6个建设项目土地污染调查公开比选公告 清镇市卫城小学扩建项目等6个建设项目土地污染调查公开比选公告一、我局拟实施的清镇市卫城小学扩建项目、清镇市新店镇东风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清镇市站街镇太平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清镇市王庄小学扩建项目、清镇市红枫二小丹山校区建设项目、清镇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现决定对土地污染调查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二、本次公开比选的概况如下:1、项目名称:清镇市卫城小学扩建项目、清镇市新店镇东风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清镇市站街镇太平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清镇市王庄小学扩建项目、清镇市红枫二小丹山校区建设项目、清镇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2、建设性质:扩建、新建。3、资金及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各级教育专项资金; 4、工作期限:从签订《土地污染调查合同》开始, 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5、质量要求:(1)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土地污染调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返工,并按《土地污染调查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2)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土地污染调查的规范进行土地污染调查,执行的规范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2020]51号)、《关于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黔自然资发[2020]10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年12月14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GB/T17296-2009);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返工,并按《土地污染调查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三、资质要求:1、参加本次土地污染调查公开比选的竞标人须具备系统登录资质资质;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的独立法人实体。四、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 26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中午12点至1点休息),在清镇市教育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地址:原百花新城政府大楼1611室)。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3、被委托人在委托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金交纳证明(盖单位财务章)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5、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副本(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注:1、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报名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彩印章无效)的资料及证照复印件。(缺一枚或二枚印章的均视为不合格)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3、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与本公告不一致以及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均视为不合格。4、以上报名资料缺少一项(及以上)或者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5、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还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进行审查的相关证明。6、所有资料须机打,手填无效(签名除外)六、参加竞标的竞标申请人,报名时在清镇市教育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获取有关资料。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号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清镇市教育局地 址:清镇市百花新城行政综合楼1611室联系人:何紊 联系电话:0851-82522146 日期:2024年1月23日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清镇市教育局: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并在境内注册的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身份证号: )作为我公司受托人,参加 的公开比选活动,授予他代表我公司对该项目签署方案、进行公开比选、签订合同和实施一切与此有关事宜的权利。特此委任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正面 法人身份证反面 授权委托人: 法人身份证正面 法人身份证反面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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