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项目编号:GZHYRN2023-297-1号采购预算:525600元最高限价:525600元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时间: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5日?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政府采购计划书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项目联系人:简老师联系电话:0851-88911589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弘悦瑞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婷、冯路、罗叶联系方式:18285189294五、附件附件信息:二次采购需求.pdf273.0K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项目名称)采购需求2024年1月项目序列号:项目编号:GZHYRN2023-297-1号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服务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代理机构:贵州弘悦瑞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HYRN2023-297-号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序列号:预算金额(元):5256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5256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5256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须包含医疗废物HW01中(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售价(元):3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3.其他事项: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地址:贵州贵安新区中心城区天河潭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西侧项目联系人:简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89115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弘悦瑞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10栋1单元3层3号项目联系人:罗婷、冯路、罗叶项目联系方式:1828518929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婷、冯路、罗叶联系方式:18285189294第一部分专用部分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规划床位数1499床位数,目前开放床位数600床,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伍拾贰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525600.00元)。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五、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六、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2.地址:贵州贵安新区中心城区天河潭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西侧3.联系人:简老师4.联系电话/传真:0851-889115895.电子邮箱:/七、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弘悦瑞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10栋1单元3层3号3.联系人:罗婷、冯路、罗叶4.联系电话/传真:182851892945.电子邮箱:/八、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监督电话:0851-86892180详细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第二节项目要求一、项目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服务商提供的符合国家同类行业标准的合法服务二、项目须满足的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须包含医疗废物HW01中(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三)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第一章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规划床位数1499床位数,目前开放床位数600床,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服务要求1.应在48小时内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遇到特殊情况服从医院安排进行运输。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无误则签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3.积极配合省、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转运处置单位负责提供完备的医疗废物转移包装运输方案、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5.转运处置单位负责对医疗废物进行转运,做好防止医疗废物在转运过程中流失、泄露、扩散等污染防治工作。6.转运处置单位负责每天转运采购人产生的全部医疗废弃物,日产日清,无积压,保障采购人的应急转运需求;若产生积压,转运单位必须及时增派车辆转运。7.转运处置单位负责提供采购人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周转的垃圾桶,并负责周转桶完好、清洁、消毒工作。8.中标方根据采购方医疗废物量为采购方提供医疗废物暂存专用桶和专用医疗废物垃圾袋,该桶只供在暂存间储存医疗废物使用,并根据报废情况收旧换新。9.转运处置单位的转运车辆进入医院内部,须遵守医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10.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5类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暂存、清运、处置,提供各类收集器具及耗材,使用专用车辆收取医院的医疗废物。11.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对接收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12.禁止转让、买卖、泄露医疗废物,禁在非收集、非贮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废物中。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立即报告医院管理部门。13.安全事故:中标人提供服务或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造成群发事件、影响采购人名誉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要求中标人赔付重新招采期间的损失,采购人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损失和补偿。14.突发事件:发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要求中标人赔付重新招采期间的损失,采购人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损失和补偿。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1年2.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二、验收标准、规范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三、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所有清运费用、运输费(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医疗废物处置费用、转运过程中所需的收集桶、医疗废物专用袋、利器盒。四、付款方式按照医院实际使用床位数按月据实结算,实际使用床位数为医院实际收治的住院病人(不包括血透室使用床位、观察室床位等床位),中标方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采购人当月收到上一个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用。五、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六、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待双方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第二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组长组织评委商议,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的原则进行讨论,组长根据最终讨论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推荐排序,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理由。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审时,磋商小组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磋商小组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磋商小组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一般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一般资格审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一般资格审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4一般资格审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一般资格审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一般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特殊资格审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须包含医疗废物HW01中(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须包含医疗废物HW01中(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9保证金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1年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2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验收标准、规范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3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所有清运费用、运输费(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医疗废物处置费用、转运过程中所需的收集桶、医疗废物专用袋、利器盒。4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付款方式按照医院实际使用床位数按月据实结算,实际使用床位数为医院实际收治的住院病人(不包括血透室使用床位、观察室床位等床位),中标方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采购人当月收到上一个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用。5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6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待双方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7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服务要求是否满足服务要求中所有条款7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磋商小组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异常低价审查。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磋商小组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8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备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磋商小组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签字):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30)投标报价最后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0-30分主观分(15.00)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方案(1)方案内容完善,工作计划、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方案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强的得5分;(2)方案内容较完善,工作计划、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较强的得3分;(3)方案内容无明显错误,工作计划、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方案的方案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得0分。0-5主观分(15.00)运输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运输方案:(1)方案完善全面、详细、合法合规、合理可行、及满足本项目需求安排的得5分;(2)方案基本完善全面、基本详细、基本合法合规、基本合理可行、及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安排的得3分;(3)方案不完善全面、不详细、措施不完善、及不满足本项目需求安排的得1分;(4)方案不合法合规、不合理不可行或未制订方案得0分。0-5主观分(15.00)应急处置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流程以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和处置流程。(1)方案完善全面、详细、合法合规、合理可行、及满足本项目需求安排的得5分;(2)方案基本完善全面、基本详细、基本合法合规、基本合理可行、及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安排的得3分;(3)方案不完善全面、不详细、措施不完善、及不满足本项目需求安排的得1分;(4)方案不合法合规、不合理不可行或未制订方案得0分。0-5人员配备情况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废物处置的专职服务人员进行评价,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20分注:提供服务人员身份证、2023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0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的完善管理制度进行评价,提供管理制度包含:公司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福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提供齐全的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9客观分(55.00)转运车辆根据供应商提供用于收集转运医疗废物的车辆情况进行评价,每提供1辆得3分,满分15分;注:供应商自有的,提供机动车有效行驶证(证书上须含供应商名称)作为证明材料;供应商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机动车行驶证作为证明材料;15质量体系供应商具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类似业绩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医疗废弃物处置案例(业绩)的数量进行评价:①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分得2分;②未提供业绩或者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政策性加分少数民族加分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3政策性加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公示)范围内的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注: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实施强制采购的产品,不再进行计分。2得分得分105100分+政策性分4.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0%(联合体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初始报价(元)最后报价(元)磋商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磋商小组(签字)详细评分汇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磋商小组签名:开标时间: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磋商小组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十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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